藤原豆渣店 wrote:
看看當初網協怎麼對待...(恕刪)
你要我google誰都一樣,老實說這是現實
職業運動員本來就是靠實力靠訓練靠成績才能爭取好報酬
假設你今天開一個企業,你會贊助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學生球員
還是贊助一個實力和知名度已經很好的人?
別大易凜然的和我說是前者
個人都有這樣的狀況了,何況是政府和大企業?
你不可能要它每年拿納稅人的錢去贊助不見得看得見效果的運動員
一定是推崇可以爭國際知名度的優秀運動員
而獎金或資源也一定是投在重點運動項目上,這是各國都一樣的道理、藍綠政府也都一樣
我是覺得政府唯一必須比私人企業做的
就是更多政策去照顧基層的運動員,並且讓運動員有出路
這樣才能鼓勵運動員出頭
但是很多壞的東西是積習以久、需要時間去改變
多給鼓勵少點激動的批評吧!!
你怎不說說高喊足球元年的政府,搞了那麼多年結果世足賽沒台灣的份??
(我只是舉例,別生氣)
當然阿,因為我們的運動風氣跟本不在足球阿!
所以政府資源怎有可能投在這看不見得無底洞上??
理解了,也就ok了~
另外,不要動不動就說:你如果行有餘力就怎樣的,我沒必要這樣做阿,
因為我不是職業球員,另外,你這樣的要求不也是只要我贊助大咖的選手??
應該要我去捐某某培訓隊才是阿!不是嗎?
無意得罪版上不同意見的大大
只是隨著現在藍綠的惡鬥、人們不斷的被媒體分邊後
有事件發生,有人就會發這些較偏激的言語
而並非以同體感去判斷,提出一些看法罷了!!
盧彥勳的努力和不放棄的精神,透過媒體的報導、獎勵
更能讓我們每個人知道及去學習不是嗎?這是台灣之光的意義阿
ps.陳樹菊的事蹟媒體揭露後,政府擇重點表揚有何不對?
不管何時的政府不都是這樣??因為有表揚,才有拋磚引玉的效果
之後的小額捐款也變多了
不然政府應該表揚每個有捐款的你我??
判斷一件事情,可以不要這樣的偏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