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c0809 wrote:白色賓士,問題很多。一直送修,都修不好。想要賣車,車商擺爛。繼續自開,不想害人。從此以後,不買賓士。以上!!您要的20字濃縮懶人版。 不是40個字了嗎?再濃縮一點賓士修不好車商猛擺爛自開勿害人此生拒再買
jackchen101 wrote:加油💪...(恕刪) Hi Jack ,你太看得起我了,大白目前沒有危及我生命,怎麼有權利主張什麼.我在意的是對於檸檬車車商的處理方式是不負責任的.那為什麼相關單位一直沒有作為? 電子設備在車輛上的運用越來越廣,它可不像以前機械式的,要壞之前都有跡可循.一旦電子設備失效(很難有跡象),它所帶來的是"生命"的威脅. 我們不是一直強調"人權" ? 難道"安全的駕駛工具保障生命安全" 不屬於"人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