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721111 wrote:
日本買車真的是比較便...(恕刪)
日本的警察也超賤的
你超速他會跟你一起飆車(偽裝車)
等開4.5百公尺就會拿警示燈出來了
這個好笑^^
若在台灣,這種行為早被幹翻天了.
台灣警察連躲暗處偷拍都不行了,要測超速還得在前方設警語才能開罰!這恐怕是全世界最畸形的執法.
這種事是無知民代為順應民意對政府施壓所得出的結果,豈不知這已根本違背交通法規保護善良用路人的原意了.
套一句老笑話"甚麼時候可以闖紅燈?答:警察沒看見的時候!"難道不闖紅燈只是為規避罰單而不是為保障自己及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交通法規存在的意義是確保行車安全而不是為處罰而設,若讓用路人只在某些路段.時間才遵守法規有何意義?
不違規那怕偷拍?難不成只要路過被拍照就會接到罰單?守規矩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