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elepk wrote:騎車沒注意前方交通+沒報警,肇責當然高阿.Mercedes回原廠修不便宜,是外面烤漆場的2.5倍左右,後面拖車鉤的塑膠片也要賠償給人家...(恕刪) 但如果車主硬是要到原廠修繕,也不能說不對吧?
那是瞎你東玩 wrote:她的說法是賓士車前方是公車,後方是朋友cuxi,而在賓士車前方有紅綠燈(閃黃燈狀態)。當時追撞時賓士是停止狀態,似乎是沒有跟上車流,不曉得是否因為閃黃燈誤以為是黃燈所以靜止。賓士車主下車後(一個媽媽),很生氣的說是我朋友騎太快之類等..責怪的念。恕刪) 看不出賓士車有違規遇到閃黃燈/閃紅燈板來就要減速/停止確認後才通過這不是你朋友的錯然到是賓士車主的錯??所以建議你朋友巴結一點勤快一點的打電話去關心與問候看能不能減少賠償金額吧然後多保個機車第三責任險-財損吧
kkboy72 wrote:沒報警~一切都沒用連絡你~就裝死~反正沒證據~~打死不認就沒事 真不知這位兄臺是甚麼心態~~~做錯事本來就該負責,真不知這種建議是幫人還是害人不過感覺賓士車主可能不會跟肇事者求償吧,或許真的是口頭教訓一下而已但是還是建議主動打電話給車主好好談吧~~~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