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AC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有經驗...(恕刪)
先釐清一個觀念,您所謂的合約購回價應該是當初租車時談好的 residual value。這個殘值是三年前買新車時租車公司預估的,不見得與當前市場價格相當。也就是說,有可能你到中古車市場上買輛同年份、配備、里程的車子,價格還比這個殘值還更低。我就常聽說租約到期後先還給租車公司,然後再回去以更低價格把原車買回來的例子。所以,先別認為能用殘值買到這輛車就是個 good deal。
其次,除非車商公司政策就這樣,否則大部分狀況下如果租車人有意在 lease end 時將車子買下來,購回價是可以議價的。車商收回車子後還需整理、拍賣等等手續都需要成本費用,原車主有意買下來,多半車商都願意談。
所以,或許您可以請原車主與車商先議價看看。
fs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