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也是E系列停在大馬路邊被挖走一堆內裝,
警察做完筆錄後,警告他不可找來路不明的零件復原,
我朋友是新車,也不差那預算,所以直接回原廠。
兩三個月後,警察又出現了,請我朋友出示維修記錄,
朋友雖然很不舒服〈小偷抓不到,卻還要來看我有無收購贓物〉,
但至少可以遏止部分犯罪情形。
若是所有報案記錄,包含泡水、事故、竊盜、財損...等,
都能依損失或情節分類而進行複查,
即便是到民間修車廠,修車廠也應提出零件貨品的來源,
即使是來自水貨商,其進口證明也是依據。
另一個也是自己家裡做修車廠的經驗,
家父差點被以贓車集團起訴,被押上警車時還挨了刑警幾拳,
幸好後來證明一切來源正常,零件供應商也都能出示證明。
警察會查到家裡來,就是逐一覆查多年前的報案肇事紀錄,
查到照理說不應該還在路上跑,但卻還在使用中的車輛,就一路延伸查下去。
但如此認真的警察,有幾個?
conclusi wrote:
我的方法其實是從機車落碼得來的
以前機車的零件失竊率也是居高不下
後來在政府強制規定機車零件需要落碼後
似乎有效的降低了機車零件的失竊率
現在的製造商很多都有推出防盜dot噴塗的服務
其實政府如果也能跟機車一樣,強制規定製造商在主要零件上都噴上防盜dot編碼
在每年的驗車項目加上這一個檢驗項目
當汽車驗車時也必須檢驗全車主要零件是否有使用失竊零件或未依規定噴塗防盜dot的零件
另外配合修法,若使用失竊零件之車主,經發現也列入竊盜案之共犯論
畢竟我想沒有殺肉零件的需求也不會有人跑去殺別人的車
所以買殺肉零件的人其實也算是共犯
以這個邏輯來看應該可以有效降低汽車零件
主動提出訴求,拒絕在充滿被殺肉陰影的環境下用車...(恕刪)
落碼可行 , 但只對低單價零件有效 ,
高單價的零件 , 除去落碼再補上新的落碼 , 還是對小偷有很大的誘因在
一台車零件那麼多(重要零件也不少) , 你要監理單位驗那麼多零件的落碼 ,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
殺肉零件也有來自報廢車/事故車 , 消費者也可能誤用到贓物零件 ,
消費者(或是修車廠) 如何去查證那個零件落碼是否 OK 呢 ?
最好的辦法是抓到小偷查證確定砍左手 , 第二次犯砍右手 , 這樣一定能大大降低失竊率
不過現在都在講人權 , 連打個屁股都不行 , 更別說砍手砍腳的....
所以還要想想別的辦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