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真是不把錢當錢看。

你沒看過千萬超跑沒收報廢嗎?

搞不好是申報名目與實際不符....
AB車聽過吧?

heroljr wrote:
政府不許人民擁有某...(恕刪)


請問從股利得來的健保補充費難道不是慷他人之慨。股利也不是人人有,難道政府不是從少數人的口袋拿錢去補貼健保。

沒入的金錢屬於犯罪所得所以用起來不順手,股利所得用起來就比較得心應手。

海關沒入的錢有拿去燒嗎?還是拿去填海?

這是雙重標準嗎。
cm4430 wrote:
https://tw...(恕刪)


無牌照銷毀沒問題,但這事車主本身也是受害者。
因為他的車被司機偷開,導致銷毀的下場。
如果換個例子說,小偷闖空門,偷了某位收藏家的古董車(擺飾用沒牌照),是否也要被銷毀?

briyen wrote:
沒車籍未懸掛大牌就...(恕刪)



這真的要怪托運司機便宜行事,還跑給警察追,跟司法一點沒有一點關係。

沒掛牌就是違法,不能因為700萬就不執行法律,如果有部70萬的新車不掛車牌,是不是也可以說700萬的都不銷毀了,憑什麼銷毀70萬的車?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cm4430 wrote:
https://tw...(恕刪)


因為這只有車主會反彈~

cm4430 wrote:
對我個人而言燒錢就是...(恕刪)



又是一個搞不清楚ARTC和VSCC的⋯

Charles Laih wrote:
這真的要怪托運司機...(恕刪)


70萬或700萬都不應該銷毀。沒入後拿去驗車,之後拿去拍賣,所得歸公。

驗不過的零件拆賣,所得歸公。

不管怎麼處理都比直接銷毀還來的強。

人要務實點,也要能獨利思考。不合時宜的法令就應該被質疑。

18%不合時宜所以我們改,沒入銷毀的法律如果不合時宜也得改。沒有什麼法律叫做不能改。

kaien7121 wrote:
又是一個搞不清楚ARTC...(恕刪)


感謝糾正。

我還真搞不清楚兩者到底哪一個才是自辦進口時的驗車單位。
cm4430 wrote:
https://tw...(恕刪)


所以很多人認為司法不公!
也有不少人知法玩法!
就是一堆所謂的"專家"所訂出的"法律"
該死的不死! 該放的不放! 正義無法伸張
這種只要是人訂出來的法!都是個屁!
有的早已不合時宜!執法者還尊奉為聖旨
造就出一些恐龍!
有時還不如社會主義!
有 三民自 + 一堆小牙籤 ... 天天關注天天戳韓拉收視率,搶曝光,有誰會在意這個 ? 有甚麼鬼太陽天天喊要選總統 ~~ 有誰會在意執政在搞啥 ? 有誰會在意台農發 ? 有誰會在意那些莫名黑機關 ? 有誰在意現在法條有改了甚麼 ? 天天這個零容忍那個零容忍 ... 零容忍的那麼多,誰會在意一輛甚麼鬼車,聊聊等等就忘了吧

藍...爛。綠...無恥。白...無賴。700萬...廢鐵。


讚同樓上所說 ... 沒有甚麼法律不能改。

在還沒有神或外星人出來開記者會之前,一切一切都是 人 在搞鬼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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