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指數3 還可以動耶 (只有三天就出院了....)

不能驗一下 有沒有拉k嗎?

開成這樣

強烈懷疑不只酒駕哦


購物用 wrote:
http://www...(恕刪)


唉呀呀,台灣的法律是有行情的麻!三個人,一人五百共一千五,加上檢察官體系及警察體系,唉唷!
了不起咱們葉少爺再花個三千,沒事的!喔 乖!
真希望能對葉少爺的家人連坐處份

殺人償命阿現在社會真的是人吃人

有錢人吃窮人錢就是真理唯利是圖

假扣押財產 公佈加害者及其家人資料

勞改教育終身
昨天最大的新聞應該不是這小屁孩闖的禍。
而是各大媒體都在等騜兄開完會議,忍痛分階段調漲電價的記者會
我不敢說各大媒體是否都有受到壓力,但我相信,就算小屁孩的長輩隻手遮天,
也應該沒有這麼大的Power全面封鎖消息管道吧。

從另一個角度看來,油電雙漲效應救了這小屁孩,媒體反而忽略這件事
Maybe高層老闆想說...反正就酒駕撞死人嘛,一天到晚都在上演,不能佔太多版面
倒是騜兄在晚間十點召開臨時記者會,搞死一堆記者/攝影跟SNG.....
民代都是他們家養的嗎?這時候都很安靜思考對策就少爺了吧。
Lawrence
1.立即馬上公佈葉姓父母基本資料及所經營酒店...

2.發動網友一人一通電話癱瘓該酒店營運...

3.檢舉該公司董事長財產不法來源....

4.訴請媒體協助發佈新聞

5.杜絕人權團體以保護罪犯人權為由阻止此行動

6.替受害家屬李家爭取被剝奪的人權得到應有賠償
警察到底有沒有在辦這個案子啊?
還是捐太多錢所以被河蟹掉了?
昨天有看到那則報導,說實在的肇事者方面讓我感覺好像只是發生一般車禍一樣,什麼不是故意明明就是酒駕飈車,撞死了人竟然能夠這樣受訪;很有錢嗎?我就看看他要陪人家多少錢,該不會還在請保險員在那邊五萬十萬的喴來喴去吧!!
撞死人罪無可赦,更機車的是還是我最愛的c63。真是法克油~~~

suqell wrote:
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
法官會依犯後是否有悔改而判定是否要緩刑,
不是和解就可以沒事情的。
當然...個人還是支持...從重判刑。
毀了一個家庭,豈是犯後態度良好就可以輕縱的...(恕刪)


你錯了

法官看要不要緩刑..和解是重要的因素

只要有和解

家屬通常會原諒對方

家屬都不願意追究..加上被告如果符合緩刑的條件

法官才不會那麼無聊


實務上啦

很多被害人通常拿到錢之後反而就開始幫被告講話

人家被害人都不講話

別人是又在喊什麼燒呢??
大部分的人是酸葡萄??如果今天是一位自己賺錢的肇事
我看不會被鞭的那麼大力
總結就是一句話,世界就是不公平,就錢就是爽.......
應該冷靜就事論事,去找立委推行酒駕傷人應該判定為謀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