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阿土司機 wrote:保時捷的糾紛也一樣鬧(恕刪) 其他家是否有人也上法院對開版並不太重要,他勢必要跳家,畢竟賓士給他非常不滿的體驗。簡單來說,對開板:其他家的糾紛是機率,自己與賓士的糾紛是鐵錚錚的現實。
窮苦人 wrote:其他家是否有人也上法(恕刪) 因為樓主說下一部車要買911(您可能沒留意到),我才提醒保時捷的業務也要留意,遇到不用心的業務下錯單的內容,一樣逼你去交車,不交車一樣要沒收訂金。假如有朋友買其他車發生購車糾紛,說下一部車要改買賓士車,我也同樣會把樓主的案例告訴他,提醒他要注意,不見得換個廠牌就不會有糾紛。
賓士不想賠兩倍訂金,它只打算退訂金並要求嚴格保密,沒收訂金是它希望樓主知難而退的策略,樓主用輿論的力量幫助,爭取拿回訂金及較能接受的保密條款.(白白花了律師費)樓主的一審律師若不是誤判情勢,(實務能力不足)就可能是他看到樓主很想爭口氣,順勢引導打官司.樓主的這篇文至少讓人了解到1.汽車訂單是預約,精心設計的條文並不平等.2.律師很有把握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Crystal0812 wrote:不刪文和解謝謝大家這陣子的關心後續不會再對此事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