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 H wrote:我們不是當事者,要有個判斷當然不會只看單方面的說詞...(恕刪) “護航者”,您說的真好,事情確實不能看單方面的說詞。要將車頂凹陷的車換掉拿出來的協議書跟中華賓士一點關係也沒有協議書的甲方寫我、乙方寫業務叫我們兩個簽名這是中華賓士該有的正常作業流程?我是跟中華賓士訂車,又不是業務這樣的做法是想規避什麼責任?你和陳所長之間多好、多順利都不關我的事我就是說出該單位、該公司對於我這案子的處理流程至於是否疑心?當你的錢,入在中華賓士帳戶2個月過程亂七八糟、沒有肯定你也沒關係的話那我就敬佩你囉!言論自由信者恆信
Lion H wrote:從第一次買smart...(恕刪) 我剛好認識版主,還不只一二年,也當過幾年車險理賠,略知車界生態。版主在哪裡上班,我當然知道,光是車頂凹陷這點就交待不過去了。01規矩你知道吧,還新舊車主咧,要不要po個行照來看看?你不是護航的員工,那ok啊,我們各自調出自己的勞保投保明細,小弟當面請你喝咖啡啦,這個小錢我還出的起!
Lion H wrote:他們為何要酸您?只...(恕刪) 對旁觀者而言,沒MOBLIE01帳號,卻因跟車廠業務好到特地上MOBLIE01看到這篇文章,然後在2016.08.02註冊帳號,只為了替車廠業務說句好話,就表示你們的關係非比尋常,既然如此,怎還會有客觀的角度去看到整件事情呢?或許如網友"建葛格"所言,既然是新舊車主,PO個行照來看看?免得別人誤會你是員工。也請版主PO出協議書內容給大家看看,證明這間車廠是怎樣對待消費者??不好意思,其實這也不關我的事,但是最少我是2006.05.12就註冊的會員。
bmwm55 wrote:對旁觀者而言,沒MOBLIE01...(恕刪) 我這個妹子英文不太行,不過我已答應她幫她寫英文信向德國原廠反應。小弟不材,曾擔任過外商主管,處理客訴也是家常便飯,處理客訴第一件事就是單位最高主管出面,不僅讓客戶知悉我們對他的重視,也是代表負責任的意思。如我以前主管說的,就算無法成為我們的客戶,也不要讓他成為客訴,光這點,這位所長表現如何,就留給大家去評價吧!協議書內容如何,我也還沒看見耶,不知我妹子是否有留底,她倒底有沒有簽,我還要再問她!
1.加贈手箱蓋,是我原本第一輛訂購的車本來就有,換的新車沒有配,再另訂新車交期過長,無法給我代步車,才贈送(也與車廠表示,我8月以後才須要用到車,所以換的新車8月之前到車即可,不用給我代步車)。2.加贈2次小保養,於電話協商時,本來說是大、小保養,到了現場,所長硬拗說只有小保養,最後才說不然2次,大保養他送不起。3.車頂凹陷的車貸,也主動表示讓車廠於第一次扣繳前,結束即可。4.車頂凹陷的車款(現金),沒讓車廠先匯還給我,一樣方便讓車廠好作業,讓車廠順利處理凹陷車(沒交車,應該扣除訂金,先返還客戶的)。都談完的最後,所長竟然叫業務簽名雖然傻眼,但業務的表情充滿無奈車頂凹陷,怎麼會是業務的責任?想請問所長,管理的SOP呢?這樣的協商內容,還是認定我是奧客那怎麼樣才是好客人?
樓主~~你~~這文字 是不是我解讀錯誤第一點 轉賣?跟 第四點 損失!!!你簽這?就只值兩次小保 (我剛一萬小保過 4000有找)車頂凹是交車當下發現? 還是?這事發生你身邊都沒朋友給你建議嗎????我個人感覺客訴錯方向了e222888su wrote:1.加贈手箱蓋,是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