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中華路車禍之後的悲劇...

evo7671 wrote:
您是說她嗎?還是另有...(恕刪)




小弟加了一些個人見解

第一
酒駕就不對~死了剛好
第二
殘廢剛好而已~以後才不會在出來害人
第三
板主大小姐~還大千金的~你趕快去哭啦~都哭的那麼慘了還可以上FB嗆聲
第四
捧不到富家少爺的懶趴很自責吧~~

阿母挖底加
"馬奇偶"發酒瘋 媒體殺到眼紅

怎這件事媒體就這麼低調呢

居然還有屁小妞出來護航

話說這次有沒有企業家或藝人捐款阿?

(純酸~不喜請砲)
新聞報導肇事著目前昏迷指數三分 是代表什麼病況
evo7671 wrote:
您是說她嗎?還是另有...(恕刪)


這個人的回應 讓我忍不住回應 噹了他
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同樣的東西 我忍不住回了他兩次
要護航,也用點有說服力的東西來再說

要怪別人之前
請先搞清楚前因後果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怪路人勒....


轉載於:http://www.rocmp.org/thread-107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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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常識-昏迷指數

昏迷指數
一般正常人昏迷指數是15,若是7以下叫深度昏迷,若是3~5之下,經插氣管急救後,還未提高就有可能會成為植物人,昏迷指數最低就是3,不可能再低。昏迷指數指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簡寫成GCS),是由Dr. Jennett於1974年於Glasgow提出。

一般常聽到的昏迷指數指的就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 簡寫成GCS),是由Dr. Jennett於1974年於Glasgow這個地方提出的,起初是為了評估頭部外傷病人的狀態及預後而定的,之後則被廣泛的運用於任何有意識變化的病患,例如:頭部外傷、腦血管障礙(腦中風)…等。以往在描述意識狀態的時候可能會用昏迷、半昏迷、癡呆…等詞來形容,不過不同的人用詞的定義不同,往往會造成溝通的困難,使用昏迷指數的好處在於用「分數」作為意識狀態的判定,使每位醫護人員看到分數後可以客觀的大概瞭解病患的昏迷程度,並可作後續的追蹤和評估。

昏迷指數是以「最佳運動反應」、「發聲反應」和「睜開眼睛」三項指標來評估。

●最佳運動反應 ------- 分數
 聽從命令--6
 對疼痛刺激處會「用手撥除」-5
 對疼痛有「上下肢收縮性運動」-4
 對疼痛反射性上肢屈曲、下肢伸展性運動-3
 對疼痛反射性上下肢皆為伸展性運動-2
 對疼痛全無反應-1
●發聲反應
 有條理的談話-5
 談話語無倫次,答非所問-4
 只能說一些不適當的單字、詞-3
 只能發出無法分辨的聲音-2
 無發聲反應-1
●睜開眼睛
 自發性張開眼睛-4
 聽到聲音刺激張開眼睛-3
 對疼痛刺激才張開眼睛2
 無張眼反應-1
把三項指標的分數加起來得到的總分,就是所謂的「昏迷指數」,可以做為預後的參考。就頭部外傷為例,一開始為3或4分的病患,統計起來有85的機會會死亡或成為植物人;但若超過11分的病患,大概只有5~10的機率會如此,而有85的機會可以部份或全部恢復;其餘介於中間分數的恢復機率就隨著分數愈低而遞減。

===================
把三項指標的分數加起來得到的總分,就是所謂的「昏迷指數」

所以應該就是
 對疼痛全無反應---1
+
 無發聲反應-----1
+
 無張眼反應-----1
----------------------
= 3
沒想到晚上出去吃個飯回來
大樓就蓋那麼高,看了真的很爽~~
~~E04~~希望此篇不要沉~~

min_chu wrote:
新聞報導肇事著目前昏...(恕刪)


代表快被收回去了
一般正常人15分 3分可能代表不行了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nonloster wrote: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怪路人勒(恕刪)

+1~一切都是咎由自取~酒駕撞死人就是不對!
就這樣躺著吧~~鼻管插著餓不死還有人把屎把尿
只怕他醒來又是另一場噩夢...
01是爛掉了嗎? 連"好姊妹出了車禍"都上了頁首?
這個新聞相關的文章卻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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