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規c63也才200萬 還好吧 一看就知是開美規的

koenigsegg08 wrote:
我覺得這不是牽拖喔酒...(恕刪)


沒人說垃圾車駕駛沒過錯
只是您覺得垃圾車駕駛在這個悲劇中,法官會怎麼判刑呢?
最多就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受公務人員懲戒

您也覺得酒駕撞死人該死沒錯
可是又說大家都要把矛頭全指向酒駕一方?
請問這不是又刻意去強調這整個事情的因果循環關係,而不去追究那問題的根源在哪?

如果這樣,這個事主永遠都是那個死不認錯的態度...千錯萬錯,都是垃圾車突然迴轉,害我『不小心』撞死一個人
試問...這樣對受害者就公平嗎?

牠以後還會不會繼續不知悔改傷害到其他人?而每次的藉口都是...因為都是xxx



Jacky Kuo wrote:
奪走了兩條人命, 駕...(恕刪)


政府的專長就是專門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


羅委員都可以讓他跑了,我看監督的相關單位人員去關一關好了~

Cromarti wrote:
現在的行人真的被倡導...(恕刪)


換你上

站在那邊

車子飛過來
看你反應有多快



你到底有什麼毛病?
網路發言所以不用負責人? 胡扯瞎扯?
你幾歲? 身分證幾號? 住哪? 做啥工作?
真實世界的你....敢跟身邊週遭的朋友同事同學老闆家人親戚 講這些543的?


看到這一則又是酒駕飆車

C63撞死人又害死朋友

希望法院判重一點

小田0216 wrote:
考上樹德家商也要慶祝...(恕刪)


考上已屬不容易,退學更是不簡單....

行人與駕駛者的相互遵重,這在現在台灣還是理想境界。
因為這在雙方皆要遵守規則。

只要有一方不遵守,就會出事情。

不過以現在情況大家心想,近十年到底是行人不遵守規則還是酒駕肇事比較多?


zac5617 wrote:
今天打開新聞

看到...(恕刪)


肇事車主可以安心,很多藝人也酒駕撞死人,通通不用坐牢,只要賠錢就行了!

真是鬼島!

深藍599 wrote:
沒人說垃圾車駕駛沒過...(恕刪)


檢討一件事本來就該各環節都檢討
今天酒駕肇事者會不會怨天尤人那是他的認知
但不應該有機會讓犯錯的人逃過
如你所言"牠以後還會不會繼續不知悔改傷害到其他人?而每次的藉口都是...因為都是xxx"
套用在開垃圾車的駕駛
會不會他也覺得都是酒駕的錯...都不是我有錯
他往後照樣違規迴轉難保哪天不會傷害到無辜的人
反正酒駕永遠可以爽爽的沒多少處罰就沒事了...

雖然這樣有點缺德
但是我還是想說 一定要等到有一天有高官的子女被酒駕撞死
腦殘的立委們才會叫交通部提案修法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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