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是租賃車 當初買新車 一次保險是保三年(第一年乙式 二三年丙式)
在保險到期之前有出過兩次的險
(一次我右轉被摩托車擦撞右後方保桿以及右後方輪框)(肇事責任不知)
(另一次是前保擦撞到停車場倒落的告示牌)(應該算自撞)
目前第一年乙式保險快到期,因為我車每天都跑高速公路,前保桿、引擎蓋和前擋風玻璃都有頗多的石頭傷
(前擋風玻璃一堆雪花,但是都是凹洞沒有裂) 右側前後輪框也有傷
有問過當初買車的業務(保險也是他幫忙保的),他說因為我之前已經有過出險紀錄,所以沒辦法回原廠修
說要請外派的人跟我聯絡,後來我聯絡了業代給我的接洽,是一家修車廠,就有一位大哥跟我聯絡,
說他會開去作現場,但是維修要在它們修車廠修理,不能夠回原廠處裡,而且只能處理板金,玻璃與輪框不能處理,
問他為什麼,因為他說原廠輪框是拋光樣的,無法修(心裡想說見鬼了我第一次出險輪框被摩托車撞的都是傷 去原廠也是修好了)
另外GOOGLE了一下乙式保險是否包含行駛中 拋擲物或墜落物讓車體受傷是有賠的? 但是又有人說因為找不到肇事者所以算不明車損
這樣到底哪個才對 (所以我車上被石頭打的一堆傷到底乙式能不能出險修理呢?),│另外想請問我想修的地方真的不能夠藉由保險回去原廠處理嗎? 因為這樣邏輯很奇怪,給外廠修就可以修,回原廠修就需要自己有擦撞照片才能夠理賠,外場也是開出去作現場跟保險公司理賠不是嗎?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另外有問過一個本身是做保險的朋友,他說叫我直接開回保養廠跟接待說哪裡有傷要出險就好,但我問了上述我要修的地方業務說只能外廠修 沒辦法回原廠處理 所以我被搞得很混亂 麻煩有過經驗的大大指導一下 感激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