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訂了20/20年式Benz GLC 300 coupe 合約上的縂價寫以2020價格為準,2020價格出來了售價不變,但選配360度環景,無限充電及數位儀表板三樣2019價格合計是7萬2,2020型錄組成一個套裝(DD1)價格只要6萬,差了1萬2。 最近要交車了,車商説不能退,但是弔詭的是,假如2020車價漲了,我必須依2020新車價多付,但選配降價卻要按2019的價格不能退? 依照合約的精神,價格是含選配的縂價,而非只有售價,否則有違消費者保護,這樣的理解不知是否正確?
因為當初你選的是單項, 而非3項套件的DD1,另外 車都來了你選的也裝上去了, 怎麼退?這台其實也很熱門, 你可以新車原價轉賣, 應該會有人買單的,轉賣後再重新德訂, (只是又要等了)我4月初去展問這台 20年式Benz GLC 300 coupe業務說剛好船上有一台 別間營業所訂的, 有選配環景,說我有要的話他們會拿它們的車去換這台配額,我明後天要交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