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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ta wrote:
真是很好的決定..先...(恕刪)
三民主義
民主
民權
民生
屬於公民的權力,小海豚一樣也不會放棄
國父說:公民的四大權力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我一樣也不放棄)
我有自己的標準
不會因為支持的政黨
要我拒領公投票,我就拒領
政黨票支持可以,
但我要完整的公民權
根據自己的判斷做選擇
拒絕當政黨的禁臠(我要堅持保護自己的 LP,避免公民權被閹割)
我要完整落實屬於公民的權利,
兩張公投票,
我通通要領,
不管是討黨產
(該屬於國家的就還給國家吧,
免得黨產老是變成民進黨的提款機,
一到選舉就被提領,
置之死地而後生
才能脫胎換骨)
或反貪腐通通給他同意
不管藍或綠
清廉只是為官最低的標準
若反貪腐不過
是否意謂為官可以貪腐呢?
那將來豈不貪官通通無罪
因全民公投決定為官可以貪腐
那趙駙馬就無罪呢?
不不不,若趙駙馬被證實有貪腐,就應該受到懲罰
所以一定要反貪腐...
總統大選時
能入聯最好
不然返聯也不錯
就是不要當國際孤兒
讓美帝囂張
讓中國得意
所以兩張公投票通通領
而且均同意
台灣能獨立最好
不然也要維持現狀
就是不要變成中國的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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