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是指Mobile01線上購物中,部份手電筒類、車燈類商品,因商品有侵害"LED的快速變焦裝置"發明專利,
[公告]小惡魔市集上架銷售或二手拍賣侵權提醒
另外一篇討論[必看]單車界的憾事 出發點的錯誤 只有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知道對購買的使用者有沒有影響?
買來用不知道會不會被告
01公告,二手轉賣好像會有事的感覺
黃鸝 wrote:
eva姊及erin都...(恕刪)
這種手法廠商常玩 , 市售產品中的IDEA , 若發現沒人註冊就趕快入手 , 過程中是鴨子滑水 ,
然後等申請到了就敲鑼打鼓 , 想嚇誰阿? 廠商把通路搞的天翻地覆 , 誰還敢賣該廠商的商品?
01站方的用字也應該修正一下:
"PS:目前除「XX股份有限公司」所開發的"快速變焦"、"瞬間變焦"等產品,為合法授權商品外,其它註明"快速變焦"、"瞬間變焦"、"變焦"等型號或內容的商品,都會有侵權的疑慮。"
如果我的快速變焦鏡頭 , 瞬間變焦火柴 , 變焦燈泡手電筒想拍賣 , 是否也侵權了 ?
侵權的不是文字而應是商品種類才是 , 01這樣寫似乎不妥吧 , 應該要把產品說明清楚.
全世界幾家大廠的手電筒都可以變焦 , 但非使用LED , 那這樣也算侵權? 廠商也去告一告算了,
看老外是否船堅砲利?
老是有這種拿著大砲打蚊子的企業 , 真是令人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