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說的人應該是我,當事人出來自首希望能平息眾怒..1. 我犯了一般單車騎士容易犯的錯誤-闖紅燈,為了不污衊車隊的名聲,我不會再穿著隊衣闖。2. 不輪不累:大家公認竹蜻蜓的勇腳、神腿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厲害,我等女流之輩想全程跟車都很困難,不幫夥伴破風實在是因為能力不足,請求見諒!3. 自2011年起,淡出單車賽事,很少上台也應該無法大肆宣傳..許久未見的車友還問我為何銷聲匿跡?4. 叫人照照鏡子表示醜陋應當自己知道,比喻人應有自知之明。因為我的醜陋讓竹蜻蜓的女車友越來越少,但很不解?理應對她們更是沒有造成威脅才是。5. 我的罪行多到磬竹難書..........請前輩sogaga一一列舉出來!人非聖賢,我不可能完美。懇請其他各位竹蜻蜓好友,若對我有任何不滿或需改進的地方,請私底下跟我講,吾當虛心改進!
單車女殺手 wrote:樓主說的人應該是我,...(恕刪) 單車女殺手妳很勇敢出面說明這值得大家學習反而建議樓主,應以常用在竹蜻蜓PO帳號以示大眾這種類似匿名,容易引起不必要紛爭不過小弟認為,最好是當面當事人好好談如不方便,可透過別友代為轉答不要直接PO文,比較合適以前竹蜻蜓剛成立時,有一些車友忘了安全帽我也是私下請他回家拿或是再參加下一次活動也沒有直接上網PO文,道人不是但車隊有規範,大家必須尊守,還是要尊守這是安全及原則問題我還是相信女殺手是竹蜻蜓的好車友希望各位車友能真的快快樂樂的LDS,平平安安回家竹蜻蜓有句經典笑話,騎太快真的沒有朋友這句話我相信,因為沒人跟得上和您聊天呀
bbsking wrote:阿弟仔開團啦...(恕刪) =================================================先說好!要用單車騎來才算數,別偷雞坐"其它交通工具"來!==那那那~我不買單喔!=================================================其實~~運動本來就是以安全為優先考量!車友應該會自律的!雖然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事情的始末,不過真的衷心快點能~~雨過天晴!騎來高雄讓我"破產",也甘願!^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