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段鐵路高架化 平衡地區發展
[ 類 別 ] 最新消息
[ 發佈單位 ] 工務處
[ 發佈日期 ] 2009/8/28 PM 12:24
98年8月28日媒體報導:「桃園鐵路地下化自救會抗議反對鐵路高架化,要求地下化。平鎮市承德路一帶居民,整條街有50多戶住戶都要拆除,形同滅路」,本局說明如下:案經瞭解,本案從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審核等,本局辦理多次地方公開說明會,說明計畫內容,聽取民眾意見,獲得共識,再將會議紀錄併入綜合規劃報告送行政院審查,業於98年2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採高架化方式辦理。地方政府負擔配合款計約109億元,中央補助約200億元,若改採鐵路地下化,經費約為高架化之3至4倍,恐對政府財政造成重大負擔,且計畫改變,重新作規劃設計及環境影響評估等法定程序,耗時數年,將影響地區交通及發展極大,實有難行之處。
「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之實施,可消除鳳鳴里、建國東路、東生公司、玉山街等17處平交道,減少平交道事故,促進鐵路兩側地區平衡發展,消除車站區前、後站隔閡,促進都市土地有效利用與發展,創造地方發展與交通建設雙贏。本局現行規劃之路線,原則上係配合桃園縣政府所規劃寬50~60公尺之林園大道佈設,儘可能採永久軌原地高架,減少民房拆遷數量方式辦理,計畫期程9年(98年至106年),期間本局仍將持續與民眾溝通、說明,以期建設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