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就釐清了甚麼是快車道..慢車道..路肩..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2項規定:....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所以走慢車道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出在一群單車走慢車道,變成沒有靠右順序行駛....
其實是兩難的問題啦!
一群單車靠右順序行駛,隊伍會拉得很長,又會被紅綠燈..轉彎車等等路況切成好幾截...隊伍前面一斷開始追,越後面要騎越快才追得上...終究要狂飆,也不見得比較安全...
隊伍一出發把慢車道整個佔了,又侵犯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所以,我個人覺得,以慢車道的中線為界,不是分隔快慢車道的那條白虛線,就單佔一個慢車道的一半,兩部三部穿插併行,盡量靠右是比較折衷的辦法,一方面顧及其他機慢車的用路權益,一方面也可使隊伍不要拉太長,能盡快脫離交通瓶頸...
至於無法忍受龜速的勇腳...或是喜歡追機車妹的怪咖...要不一出發拉出去海放整個隊伍...要不晚個3分鐘再出發把整個隊伍當兔子追...不要玩"人造衛星"繞著隊伍跑...這樣應該比較好把....
詩萬首 酒千觴 幾曾著眼看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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