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終於有耗資一千多萬的登山車專業級場地了!!

Bruce815 wrote:
看能不能請這教授出面解釋一下該公司是怎麼設計的?

我真的認為這個公司是"佛心來著"~!!!
怎麼說勒~??

只要車友覺得不滿意,他們就重作一次。
這種不滿意包退的服務,真的讓人很甘心。
所以主管單位,一定要請車友們去試車。
不滿意再重做,做到車友滿意為止。

超佛心的~!
FILIPYANG wrote:
目前北投越野場整修中...(恕刪)


網路上都找得到"國際標準賽道"應該是什麼樣子,
這個案子卻還是搞出這樣水準的場地,
真是無言...
ddar白馬 wrote:
我真的認為這個公司是...(恕刪)


這樣搞那間公司就爽歪了,因為可以無限變更契約追加預算...

台灣公共工程好搞就是因為,出事都沒人需要負責的,官官相護到天邊。
Josh1985 wrote:
第二張圖終於有點像樣了
好像是個 Pump Track ...(恕刪)

那些坡之前就有了,看來只是把表土挖掉重鋪。
不過設計得很弔詭:
沒加速區卻有一條超長邊坡...
連續坡距離怪怪的,完工後要可能要請設計單位示範怎麼 Pumping...

基礎的排水工程沒作,不知整理表土有何用處?
還是另有其他排水方法施工中,只是外人看不出來?


根據車友的詢問
dosline wrote:
有關您反應北投區洲美橋堤外自行車越野運動場工程完工後場地卻相當雜亂,並且有積水現像,地面舖設土壤並非紅土且含有碎石、鐵絲等物案,經查旨揭地點本處正進行堤外自行車越野運動場工程,工程因研議越野賽道積水改善及增設洗車台等設施,工程於99年5月30日停工,案已訂99年7月9日復工,預定99年7月底前完工;工區內土方均是河邊高灘地原土,並無您所述工業廢土,工區內原有碎石、鐵絲等雜物,本處將派員予以揀拾運離,對於您的來電告知深表謝意。
期間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包涵見諒。您如有任何建議意見,非常歡迎隨時洽詢本工程監造工務所主任:王忠賢先生、監工人員:董阜東,電話:(02)2821-0356,傳真:(02)2821-0257反映。祝您
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處長 陳 毓 賢 敬啟
...(恕刪)

北市政府水利處 處長 陳毓賢表示7月底8月初會完工,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陳建銘議員到時也要再來幫車友們把關,不過請改騎登山車以策安全。
http://tw.myblog.yahoo.com/filipyang/
FILIPYANG wrote:
那些坡之前就有了,看...(恕刪)


那個議員

當初不就是他的協會提議的嬤..再來搞個事後諸葛有意義嗎?
如果真的負責,提議的時候包含施工期間都應該好好監督吧!而不是事情蹦出來後找個民視上一下鏡頭。

如果真的如網友所說的都一直有在努力...怎麼可能容許市府延宕工程?預計的施工期滿做不出像樣的場地
被網友砲轟之後又重新施工,這算是甚麼監督?會讓人有種提案之後就不管的感覺...


再講更白一點...隨便一個民間團體如果跟政府單位提案會很容易被政府所採納?
FILIPYANG wrote:
那些坡之前就有了,看...(恕刪)
只能說........設計公司、施工廠商、監造單位
三方認知都有落差,撇開場地與路線規劃,再怎麼做也不應該會有水坑跟積水,更不應該有營建廢棄物

水利處已經派副總以上專案處理
上週也再度辦會勘﹝設計、監造、廠商、議員、協會、團體﹞
搞了半天,才知道設計跟施工中間的落差在哪
除了積水的問題解決了,路線也會改鋪設紅土

不過各位不要期望會符合所謂的國際標準場地
原本就只是利用河川地來設置一般大眾可以體驗的越野場地
受限於水利法與場地大小,高度、坡度都無法有大規模的變化

看後來的認養單位是不是會做變化或增加設施﹝移動式或可拆卸式的設施﹞


PS:這公程為何會花費千餘萬,有興趣可以請水利處提供施工圖﹝只是不知道水利處會不會提供??﹞
carl2417 wrote:
三方認知都有落差..........(恕刪)


挖勒認知有落差?

積水的有廢棄物的施工要花1300多萬

那現在修正後的認知,舖起紅土....預算要追加多少??



我的感想:認知有落差才怪

反正原本的想像是隨便規劃隨便施工隨便驗收

錢賺飽飽天下太平


真正有落差的認知是......誰知道會被爆料,這下難以善後了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davihuang wrote:


挖勒認知有落差?...(恕刪)



怎麼會是三方認知有落差呢...
應該是三方有共識吧...
應該是預算報高高,施工省省省....
至於省下來那去了..
大概只有三個人知道..
第一個是當事者,
第二個是某名嘴,
第三個我不能說.
carl2417 wrote:
只能說........設計公司、施工廠商、監造單位
三方認知都有落差,撇開場地與路線規劃,再怎麼做也不應該會有水坑跟積水,更不應該有營建廢棄物
水利處已經派副總以上專案處理
上週也再度辦會勘﹝設計、監造、廠商、議員、協會、團體﹞
搞了半天,才知道設計跟施工中間的落差在哪
除了積水的問題解決了,路線也會改鋪設紅土

講到這個會勘.....
小弟就非常好奇,"設計、監造、廠商、議員、協會、團體",這邊一共有6個單位。
不知道這邊6個單位,有沒有設計建造過越野土坡場的經驗??

沒關係,那起碼找些人去騎看看。
6個單位中,議員已經用摺疊車表演給我們看了。
不曉得這邊的協會與團體,這二個單位是哪二個???
既然場地是推廣性質,找些一般人去試騎不是更好??
carl2417 wrote:
不過各位不要期望會符合所謂的國際標準場地
原本就只是利用河川地來設置一般大眾可以體驗的越野場地
受限於水利法與場地大小,高度、坡度都無法有大規模的變化

OK~
我可以接受場地並非國際標準場地。
但,之前報導出來的廢土場是怎麼回事???
原來"設計公司、施工廠商、監造單位",三方認知有落差。
會讓一個土坡場變成廢土場歐???
carl2417 wrote:
只能說~~~這個協會還真倒楣,具有議員身份的理事長更倒楣!!

小弟前年就參與這個提案
挑戰者協會提案建議可以利用高灘地做點利用,建構自行車越野運動場供大眾使用
地點一變再變,歷經幾次協商,水利處接受建議並編列預算
整個工程第一個標案是設計標,由某顧問公司得標後著手規劃
第二個標案是工程標,得標金額就大家看到的

這提案一開始所建議的並非如大家所看到的﹝原始提案小弟這還留著﹞
受限水利法,一變再變,連最後敲定了,沒想到水利處與新工處未協調好
居然又冒出社子大橋,把原先規劃的場地規模切掉一半
工程最後搞成這樣還真的是始料未及



小弟往前頭翻出了您之前所撰寫的這一部分...仔細想想有點不太對勁~

如果當初協會的提議是「利用高灘地做點利用,建構自行車越野運動場供大眾使用

何以竟能容忍「地點一變再變,歷經幾次協商,水利處接受建議並編列預算。整個工程第一個標案是設計標,由某顧問公司得標後著手規劃。第二個標案是工程標,得標金額就大家看到的」接著這樣的事情發生而未在此就先做好要求與把關?」

還是說像這類的事情提案單位只要負責提案之後就可以不用理會政府單位如何操作了


如果當初在這一點就能把持住~應該也不會有後續這些莫名其妙的問題才是...


而且~我個人還是以為,通常都是有特定人成員或是因素,政府單位才有可能接受某某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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