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終於有耗資一千多萬的登山車專業級場地了!!

kalaguda1 wrote:
還想請asahi大大...(恕刪)


或許BOT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可惜為了一個單車場地實行BOT.......我覺得是不大可能的吧@@


說實在的,這場地在規劃之初,我也有打電話去跟主管單位討論過,當時來回了好幾通電話!

主管單位有說他們詢問過很多很大很有名的"單車團體"的意見才有此規劃的!!

(不過想也知道那些所謂的"單車團體".....應該都只會跑跑柏油路的吧!玩OFFROAD有名的單車團體不多,完土坡或是極限的更是少數!)

因此,我也有PO國外一些場地的設計圖片或是影片給該單位看!
不過,我其實對場地設計也是門外漢,細節部分.....例如該用何種土,土坡或導角的角度等....都無法具體說明!

總之.....最後的結果完全不是那一回是.......@@

真希望我能看到他們的設計圖.......一定相當精采@@
「沒有瘋狂就沒有精彩」「最棒的總在安全區之外」

Bruce815 wrote:


或許BOT是唯一...(恕刪)

BOT...
不知道之前為了捷安特盃4X挖的那幾個土坡場算不算?
但很確定的是辦了兩年捷安特抽手之後場地就放給他爛了...
看完這花了納稅人一千一百多萬元
號稱國際越野車比賽專業場地…
我真的只有一個形容「無言以對」
難道這就是我們國家的品質水準嗎?
到底是那一個單位設計製造監工?
該把照片及宣傳寄給「監委」好好的調查一下吧!
Bruce815 wrote:
主管單位有說他們詢問過很多很大很有名的"單車團體"的意見才有此規劃的!!
(恕刪)


政府行政部門有一條法叫“行政程序法”,那是為了因應“居民自決”,讓百姓有參與工共工程的法令。

簡單的說所有相關公共工程,在施工前應公告並開辦說明會,由主辦單位要請地方人士及鄰近居民參與,在會中除說明施工之必要性,並讓住民及地方人士發言表意見,這個經由公告後的說明會於法非辦不可,但稍微有經驗的人都可能瞭解,這是政府工共工程因應行政程序法,不得不辦理的一個所謂“法定過程”。

是的~他就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因為說明會中縱使大鳴大放,也僅列為“參考”之用,他並不影響該項工程的進度,甚至是改變所有相關施工的實質內容。

我想跟Bruce815大報告的是...“主管單位有說他們詢問過很多很大很有名的"單車團體"的意見才有此規劃的!!”這一句話代表何種含意,我想這應該比我前言所謂“他們太單純或者是...........”還要簡單單純容易懂吧?

kalaguda1 wrote:
還想請asahi大大...(恕刪)

這我要想想如何說明~~~
因系統忙碌, 儲存文章需要較多時間, 送出文章時請耐心等候!
asahichang wrote:
只要大雨一來立即淹沒甚至可能填平,如此一來政府一千多萬預算全部付水流,這一點才是問題所在看倌車友不得不查,當然是不是日後所有退水修繕,還可以每年申請政府預算補助,那就更不是吾等凡夫俗子可以理解啦...(恕刪)


大大說對了, 假設我承包某一公共工程, 花了一筆錢打通所有的關節, 當然是希望能多撈幾次是幾次, 撈越多次"打通關節"的成本就相對越低, 利潤相對越高.

君不見好好一條馬路, 老是在玩"剷平重新鋪裝"的把戲, 就是這個道理.

來看看新竹熱門單車路線寶二水庫山仙路段的道路, 去年八九月間施工, 拓寬馬路增加擋土牆&護欄, 今年六月小弟舊地重遊, 看到這誇張的路面鋪設, 柏油都省了, 草都長這麼長顯然完成已有一段時日了:





至於擋土牆&護欄有沒有偷斤減兩, 小弟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阿!!!

把這一篇文給我們都自我良好的總統信箱看他如何回答!!

這一定會很好玩!!!
總統唬:

很抱歉,因為資安問題,您的連結無法開啟。
上告朝廷也沒用

俗話說:郝馬不吃回頭草

這種情況就是要給在野監督的比較容易被伸張
Bruce815 wrote:
或許BOT是唯一可行...(恕刪)



我以為這是柏油路
文太說,沒輸過就不用改
winfredx wrote:
大大說對了, 假設我...(恕刪)


這明明就是德政啊!沒想到可以看到公家單位為了越野登山車規劃的越野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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