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者罰180元~-_-新北市單車強制加裝車燈車鈴

強迫裝噪音器....

這一項很難苟同.....


感覺一堆不騎車的人審核這種法案.... 劣!
因為單車沒有聲音,所以在人群中穿梭其實對行人是很危險的....

像我騎單車通勤時也都會有這樣的困擾....

我是有裝車鈴,但響車鈴叫前面的行人讓開又覺得自己很霸道....

所以我在前花鼓中央綁一個小鈴噹,只要前輪一轉鈴噹就會響,
前面的行人遠遠聽到聲音就會回頭看,就不會有爭道的危險~~

當然若更猛一點的可以DIY用喇叭沿途放出重機的排氣聲浪,
應該就更多人讓路而不會用到車鈴了~~
Roger陳
之前聽廣播說有消保官建議將前(後)車燈,反光片,鈴鐺等部品列為單車基本配備,還找相關業者開會...

我聽到後只有兩個想法:
1.這些配件的價錢最後還不是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2.用車店搭配的車燈,我倒不如自己花錢買好一點的來用...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請各位大大鞭小力點...



在噪音大過「鈴鐺」聲音的新北市裝這玩意「自己聽」嗎?
還是假借安全之名行圖利廠商之實?這種規定簡直就是莫名其妙,還不如個共產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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