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245763 wrote:
大部分的回覆都是站在情、跟理,如果站在法上(竊盜罪、侵占罪)原PO應該是不起訴,
甚至走法律程序可以請專業第三方評估對方的車損,賠償其損害金額即可。
走法律程序雖然可以達到原PO的目的(賠償合理金額),但要考量...
1.走法律程序就是雙方撕破臉,以後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2.法律程序冗長費時,是否有時間慢慢耗?
3.開庭審理過程是否對小孩產生負面心理影響。
看你是要省看得到的成本,還是看不到的成本。
1.不是老死不相往來,畢竟發文者與這鄰居也不見得有什麼交情,正確的情況是,鄰居恐怕把這事情廣為宣傳,發文者這家恐怕接下來就會是鄰里間出名的偷車小弟。
3.這類事情一般會是調解,小孩未成年的話,大多數會交由家長來應對,當然…一樣是要花費大量時間成本。(但這也同樣是對方要花費的)
目前的情況其實也很簡單,就是私下和解的成本高,那是否真的要對簿公堂?確實,若用法律的角度來看,無論是賠償輪框、損害復原、或是攤提折舊,最後一定會比這私下和解還要便宜許多。
只是,成本就是我上面說的了,鬧大了之後,對方可沒必要再替發文者一家保護啥名聲啊,以後該鄰居只逢人就說『在這附近停車要小心點啊,可能會被偷的,我親身經歷,就是XX樓XX戶的XXX,我的車就被他們的小孩偷騎了好幾次,還鬧上法院呢』,然後惡名就傳開了。(對方詞語小心點,就不會構成誹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