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彰化人 wrote:
我只問你一句話,店...(恕刪)
某家黑心油經國家標準檢測是符合規範的,但是原料是餿水油和飼料油利用純化而來,要從符合檢驗標準的成品去舉證原料來源是餿水油很難吧,一定要有人檢舉爆料然後公權力介入才可能挖出真相
kulo0902 wrote:
大哥 出包 可是...(恕刪)
MishaShih wrote:
要負法律責任沒錯啊
所以GUSTO提告也是剛好而已
法律是講求對等的東西 不是說今天誰爆料 另一個人就有絕對需要澄清的必要
更別說如果會進到法律程序
毀謗罪還是告訴乃論 當然是被告要證實
別人說我有小三 為什麼不是別人證實 是我要證實?
A公司被B公司攻擊 就一定是A要澄清 B不需要證明?
你認為A必須澄清的邏輯在哪? 還不是先入為主認為A一定有問題
但就公正的角度來講 其實是B要證實 因為話是B說的
誰做了什麼事就誰必須負責 B如果證實了 才換到A要證實
毀謗罪也是 這還是告訴乃論
很多情況是A爆料 B就會先證實 其實B為了不想在短時間內讓言論影響
如選舉 或是銷售 因為理盲的人 有時候真的不見得會考慮真實性 有疑慮就會影響了
影響是當下的 證實可能要很久 更別說走法律途徑
但我還是要強調 誰做了什麼事 其實就是本人要負責
請問一下 有誰去看過陳林照的FB? 那個對話內容還不是GUSTO
然後講GUSTO也是造假 然後說自己錯了 降價出清
我個人是不懂 內容是百塔靈的對話跟GUSTO有何關係?XDD
然後大家都在說GUSTO很惡劣???
對話要有基本的公信力 是要有條件的
那些政治人物的爆料 如Line的群組對話 能確確實實的知道是那個人
因為連本人都沒否認
可是今天不是 對話是誰都不知道 就只是對話
誰都可以製造這種對話 就毫無公信力可言
還有一點 如果沒有迴避利益衝突 我只能說
就有可能是廠商的鬥爭
因為事實只有兩種
1. GUSTO對的,陳林照錯的
2. 陳林照對的、GUSTO錯的
1的結果就是陳林照抹黑,沒有誠信
2的結果就是陳林照賣標示不實的商品,降價賣是真的,有沒有虧錢沒人知道
搞不好GUSTO給經銷商的進貨價超低XDD
13樓已經說了他在崇越買的車子 哪請問這位客戶陳林照要怎麼處理? 退一些費用給他嗎?
對本人來講 自己無法負責的商品是不能賣的
敢賣就是要負責到底 就是最後證實GUSTO真的標示不實
就是要有全部退錢的能耐 這就是基本的誠信
更別說跟頂新高度相關的GUSTO
原則上政府同意設立的企業或公司理論上是可以相信的
但因為政府失能的關係 大部分的公司企業都會有問題 或多或少
然後有人還是會認為肉包販的例子很好
我只能說 對於這種零售的基層 沒啥知識的 混口飯吃的
我真的也不會浪費時間去跟他們計較
但我一定下次不會再去
原則上 這位肉包販也應該換供應商 因為供應商用頭樣的價格卻賣給肉包販次級品
所以肉包販不求償? 當然很多東西沒證據沒發票也沒簽約 法律程序又很麻煩
何必自找麻煩 混口飯吃何必呢? 科科
最近才看到一則新聞 日本的某家神戶牛標示不實 被停業
http://www.sankei.com/west/news/171023/wst1710230092-n1.html
這就是日本人的法則 標示不實就是退錢停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