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tt wrote:不猜測大卡車司機的意...(恕刪) 也不是死人賠的少比較好喬而是死人只賠一次了結法官的判決也會依照犯行及各人財富.收入做為判決標準總不可能只是犯個意外殺人叛賠一個月收入五萬的人,要賠幾千萬吧可人還活下來可不同了除了當時的賠償金,還有日後道義上的責任如被害人是一家收入來源,又失去謀生能力這判決大家都這麼聰明用膝蓋想也應該都知道
之前聽我朋友在說,他們公會會有地下的律師團,他們是這樣跟司機說的,只要對方掛掉,就會比較好處理且處理的費用不到一百萬。若半死不活就較麻煩,且賠償的金額又更高所以,萬一壓到人後,就想盡辦法將他碾斃。好幾年前,我家附近賣紅茶的阿姨載他小朋友,行經鳳仁路路段,結果與砂石車發生擦撞司機也是拖行一段後,又倒車想.......結果,被路旁棺材店的老闆跑出來制止才停止..不然三條命就...
這麼多朋友給建議了版大有沒有去調錄影帶收集證據了呢?雖然正在逃過一劫的高度壓力下放鬆,會比較不積極覺得沒事就好但是這種司機讓他在路上開車難道不危險我知道樓主現在應該是身心俱疲但是真的建議樓主趕快行動不然他們司機那邊的人都很知道怎麼處理的搞不好證據都無緣無故不見了…
16萬 撞到你的人真的要認了 慘字形容 (如果他是無心的話)當然壓死你會賠比較少阿 因為只要一筆錢 一切搞定壓的半死不活又是植物人 他要養你一輩子 這對他來說當然划不來騎車要注意 台灣的交通 根本就不適合腳踏車 在大馬路 騎來騎去的所謂的健康運動 為啥麼不去跑步 游泳 登山等等( 雖然樣樣都是有運動傷害 危險的風險)至少比你在有如虎口的馬路上 爭先搶道的風險小吧(雖然你文章裡面你沒有搶道)我真的不認為騎腳踏車是個不錯的運動 我只把會載人的工具都做代步工具罷了
樓主實在是福大命大,那種後退極可能是不安好心。公會、卡車司機加上地下律師團,這是殺人的共犯結構嗎,為這個冷血社會真的會吐血。chihweihsu大大說的棺材店老闆制止司機後退殺人,棺材店是賺死人錢的,尚且比這種駕駛人有良心!如果司機是故意的,就不應用"人"來稱呼他!舉頭三尺有神明,我很懷念以前的道德觀,現在是法治的資本主義社會,所以不肖律師會教人最省錢的方法,去他的道德觀!我只要一切合法,用最省錢的法律去解釋就可,加上大律師的三寸不爛之舌!科學時代了舉頭怎可看到神明,不然你舉證給我看!多可悲的只相信舉證邏輯啊,只要是眼睛沒看到的,都不是對的,包括他可能睜眼說瞎話,因為欺負你沒「親眼看到」!樓主我也覺得可以去告他謀殺,雖然不知道成功機率有多高,真是可惡的人,大家一起唾棄他!
renhung wrote:樓主實在是福大命大,...(恕刪) 真正共犯結構在我們國家的議會大堂內律師及司機只是小咖的每年台灣的砂石業利潤有多高一般人可能一知半解,但如果常看新聞為爭砂石的獨佔,殺人滅口.黑道白道全都上的只怕諸位看過不少這類新聞吧再加上下面不良律師的幫助你看那個波麗士敢攔砂石車超速的??那後面可是大咖的一堆搞的不好,連自己都栽了,豈不冤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