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從第三線車道沒打方向燈直接右切第四線車道
我夾在汽車和機車中間,撞到汽車前空翻一圈(機車和我無反應煞車)
倒地後,右腳在卡上,沒辦法起身
機車騎士也是倒地被車壓在地上
婦人一下車對著電話那頭說:為了趕去接妳,害我出車禍了啦!!
我想辦法脫卡,叫機車騎士不要搬動現場,打電話報警
警察到現場要求拿出身份證,婦人以為警察要責罵她,口氣不好的說:剛已經被我和騎士罵過,有事去找保險談啦!!
當時只跟婦人說,妳怎麼開車!!車要xx錢
作筆錄時,警察是叫我們到車上作,先是騎士然後輪到是我
內容說到,一定要去醫院開立驗傷單!!(還有一些不方便透露 )
婦人就一直在車上,直到我作完敲車窗,她才出來
事情過了快一天,單車在昨天已經送到車店,人也照x光和開立驗傷單(人只有擦身)
那位肇事婦人從開始到結束(一句道歉都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