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因為熱愛騎著我的小折到處跑,常常載著我的小折上山下海,六月三十因為是一個人的旅行,想說來試看看小折火車之旅,想說捷運都能上了火車應該也沒問題吧,加上找遍了所有網站跟小惡魔站內的前輩,大家好像都沒有被刁難過。

於是小弟於六月三十日禮拜午搭乘自強號(非太魯閣,因看過板上大大說老東部自強號列車安全門有位置放置小折)到花蓮壽豐,上車後還詢問車上服務小姐說小折放哪比較好?他還熱心的指導我放置正確位置。

在花蓮我與我心愛的小折也四處趴趴走非常開心的度過了四天!七月四號禮拜五我背著我沉重的小折踏上歸途,不料進站前花蓮壽豐站賣票員先是提醒我你這個小踏車不能上去喔,結果第二個換成剪票員跟我"提醒"你這個不能上去,我跟他說我六月三十才從你們的車站走出來,結果你現在說我不能回去?結果他越說越大聲,還拉我去公布欄看公告

97年7月1日起試辦開放「旅客攜帶置於攜車袋自行車隨乘」
[ 類  別 ] 最新消息
[ 發佈單位 ] 運務處營業科
[ 發佈日期 ] 2008/6/27 AM 10:42

臺鐵局為響應政府推動環保減碳政策,繼本(97)年3月推行「兩鐵(鐵路+鐵馬)環保專車」業務,積極推廣自行車團體騎乘活動,更進一步規劃試辦「開放旅客攜帶置於攜車袋自行車隨乘」,以方便上班族、通勤(學)族及一般休閒民眾更方便利用大眾運輸工具至各地辦理騎乘活動。
臺鐵局本次開放旅客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隨乘,應上班族、通勤(學)族之需要,於全線各級「非對號」列車,含區間車、區間快及非電化區間普快車,不限車廂、不限尺寸且不另行收費,每人以1車為限。本(97)年7月1日起試辦期間3個月再行檢討。
臺鐵局呼籲旅客,切勿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搭乘對號列車,違反規定者將依「旅客搭乘對號列車區間等額票價」補收運費。
詳情請參閱臺鐵局網站http://www.railway.gov.tw

我心想,三分鐘後就要上車了,不會真的要我補一張票給小折吧?結果背著沉重的小折上月台後,不得了,台鐵壽豐站站長惡狠狠大聲的斥罵著我問我現在是要怎樣?要碼補票要碼託運你要怎麼樣,要不然你上車我就通報車長,還說什麼我三十號上的去也是因為車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從壽豐站搭車如果上面怪罪下來了他怎麼辦?我完全想不通這個有什麼好怪罪的,道是我被罵得好像拿石頭放在鐵軌上一樣嚴重,連我輕聲細語的問他能否這次通融一下畢竟公告才剛剛下來,結果得到的回應卻是一再的斥罵!

沒多久車子來了,身旁一起等車的人看不下去都叫我直接背上去,要補票上去再說,我只好背著小折直接上車!放在跟我來的時候一模一樣的地方,心想,那惡站長不會真的通知車長來抓我吧!結果才坐了三分鐘,車長就指著我心愛的小折,沒等他開口,我舉手自首說我是車主,這個車長非常客氣,一直強調因為壽豐站長提醒所以他必須要處理,我只好跟他說,我放在這邊完全不會影響到其他乘客,如果你們要我補票我馬上補,但是我會把今天的事情放到網路上,另外麻煩請跟我說壽豐站長的名字,謝謝!我想是他聽到我要放到網路上,馬上說你自己去查他的名字,就放了我一馬。

我承認,台鐵的公告非常清楚,我的確違反台鐵的規定,但我只想說,如果我們小折的主人想搭火車旅行怎麼辦呢?一定要買個座位給小折坐嗎?至於那個可怕的托運我想就免了! 以下付上小折在自強號上的英姿
小折被台鐵謀殺了
文章關鍵字
看了台鐵的規定才恍然大悟,原來台鐵以前是沒有說[不行]
所以按照民主國家的規則,[一切准許,除非法令禁止]
所以是以前沒規定的事情,現在做了明確的規定了,但好像開倒車了......
只是台鐵似乎沒回答若搭對號車,而且要攜帶摺疊車,要怎麼處理? (看條文的意思是要多買1張票的意思)
另外台鐵對於攜帶大型行李到底如何處理好像也沒說,是不是對號列車也禁止攜帶大型行李?

台鐵的條文既然是針對[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那麼如果我用大型行李箱來裝就不算是置於攜車袋了,台鐵不知要如何解釋?




大大~其實我不想潑您冷水~只能說您明顯違反台鐵規定
若該站長不處理的話,可能換他就被其他熱心民眾以瀆職來PO上網路
基於本身職責他也有必要要求您遵守規定...
而您要求通融其實是有點為難人家的,你要通融他要通融那公告是給誰看的???傻瓜?
甚至火車可能因為你們的對立而導致誤點,那豈不是影響更多人的權利~
如果您今天是站長,你會通融違規旅客還是裝沒看見???
而依照台鐵這份公告來解讀的話,您要搭乘對號車種時的確是要買票讓愛車坐...


雖然您沒公布站長名子但是把站名講出來,跟公布也差不多了...
以及這一段
"如果你們要我補票我馬上補,但是我會把今天的事情放到網路上,另外麻煩請跟我說壽豐站長的名字,謝謝!我想是他聽到我要放到網路上,馬上說你自己去查他的名字,就放了我一馬。"

不過這招下次闖紅燈可以試試看,要我簽紅單可以,我要把今天事情放到網路上...不知道能不能逃過一劫~

還有我猜後面等等就有人要狂噹了...請戴好安全帽~
我以前沒得選擇,現在我想做一個好人
不爽就要問人家的姓名.乾脆連它家的地址你都問一問好了~
自己不對要反省.騎單車沒有這麼偉大.如大家都像你這樣無理取鬧的丟臉行為!
那真的天天有的吵了~別把自己的錯無限上綱講成是對的~
如果對此很不滿就不要搭台鐵了


其實台鐵並沒錯

因為有明確的條文

如果因為他睜一隻眼必一隻眼放行而被其他乘客檢舉

那該怎麼辦

所以該補票就應該自動一點去補票吧
惡法亦法,對於執行單位而言他也沒有改變它的權利。不過台鐵是一種服務業,面對顧客的各種問題,解決手法的好壞會影響顧客的觀感進而決定客戶的選擇,如客訴,對抗,遵守或者放棄。(雖然我們可以選擇的不多)。

要客戶遵守規定並不需要大聲斥責,只要態度堅定,語氣和藹。我想今天樓主的情緒就不會受到如此大的影響吧。

其實那個站長也就是錯在態度差,
不過既然都公布了,就好好遵守吧...
不然每個人上車都帶一台小折,都說我把它放旁邊不會影響到別人...
如果有50個人帶就好了....那真的不會影響別人嗎?


我並不反對小摺上對號列車還要額外收費
但覺得如果要另外再花一人份的票價也非常不合理
如果能象徵性的收一點,不是也很好嗎


gimi5 wrote:
如果你們要我補票我馬上補,但是我會把今天的事情放到網路上,另外麻煩請跟我說壽豐站長的名字,謝謝!我想是他聽到我要放到網路上,馬上說你自己去查他的名字,就放了我一馬。
恕刪)

結果人家放你一馬,你也還是放在網路上了.............................................

緊酸
如果一切照規定來我覺得台鐵並沒有什麼錯誤吧
最多只能說態度不良,但是我想並沒有什麼人一開始就會用這種態度面對顧客
看了樓主的行為我覺得真的有點在耍脾氣
雖然以環保面來說台鐵大開倒車
但是就一個公司營利的角度來看,他要收費,誓必會影響帶車通行主人的意願
而找出其他的替代方案,而對營運收入有衝擊
面對沒有其他較好選擇的車主當然是損失
但是還是回歸基本規定,在公司尚未更改規定前還是一切照規定來吧
不想付這個錢,就不要攜車搭台鐵吧
至於樓主提到到攜車袋問題,我覺得一開始的規定都有不甚合理之處
經過一段時間或是意見反應後(可以說是角力),才會有修正,如果現在用車箱
置於頭上鐵條置物處(外觀同一般行李)這樣的確爭議點會比較凸顯,像這樣一包
放置車廂地上,的確是滿佔空間的,這使我想起有些阿瑪都會扛二籮賣菜還是什麼的
然後就大喇喇的放置車廂上下車之處,在通勤繁忙的班次造成了不便與危險
也希望車長能夠勸導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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