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BTC Brompton 台灣錦標賽即將於02/27舉辦


ycliao wrote:
為什麼是無辜的?
因為被你逼上戰場的
因為在你最後發覺追不上的情況在你的要求下,請他代替你奪冠
所以他參加了比賽,得了冠軍,都是無辜的...

恕小弟愚昧,無法理解這樣的邏輯



在我們車隊騎車,團隊目標是優於個人目標的,
主將有問題,副將要聽從主將指令處理.
這次的主將是我,而我失誤了,由副將完成目標.

也恕小弟愚昧,我也無法理解一個邏輯.
就是趁著活動有機會將小布介紹給不同領域的車手,也許他暫時沒有小布,
但他會因為這個活動而更加了解喜愛進而購買小布或是推薦給更多的親友,
難道不能先以活動的方式來認識這個優質小折嗎??
黑道老大叫小弟去殺人
因為是老大下的指令
所以小弟是無辜的...

有人能認同的話...我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當然可以,這也是行銷的好方法。

但,規則,或者說,這個善意的默契,還沒有針對這個行銷概念進行修改。

有些東西的邏輯被打破就是被打破了,這可不是靠著討論前提恰當與否就可以扭轉過來的,
這不需要多少聰明才智就可以了解,對吧?


哈,這像不像是Lance Armstrong以及他的團隊給歐洲佬帶來的震撼?XDDDD
tenlar wrote:
在我們車隊騎車,團隊...(恕刪)

重點是『車主』來完賽。
這也是brompton各國最重要的遊戲規則之首。

不要再扯到推廣品牌、推廣單車有的沒有的,
這個活動,
就是brompton品牌,要凝聚『車主』共識、趣味所舉辦的活動。

不是車主,
就沒有下文可以繼續討論下去了,不是嗎?
一開頭就有問題,那後面,有什麼好討論的。

如果是二手車主,或許還有討論空間,
如果是親戚用車,是住在一起嗎?天天一起交換使用嗎?
如果不是,
就是你特意去跟他借過來的,那就不是準車主了。

這是給擁有實車車主玩的遊戲啊。

毒樹果實理論啊。
有毒的果樹,
他就是有毒,你哪時候吃他,都還是有毒。
有問題,就是有問題,不會因為怎樣怎樣就變成怎樣怎樣。


姬考 老子從未驚過
tenlar wrote:
在我們車隊騎車,團隊...(恕刪)


節錄您的blog

"這場不一樣的賽事,需要 BROMPTON小徑車 才能參與 .剛好表姐有兩台Bromption,
花蓮好棒車隊也有一夥伴答應要幫忙檔風看能不能送我去英國. 為了免費去英國 這場要拼了.
(PS:出國的機會很高 1.我是練小折出身的, 2.騎這種車的通常都是休閒居多, 3.有超強夥伴檔風輪車,
4.我很窮我要出國只能靠拼這次了,士氣滿檔)"


見獵心喜,對不對?這些是隨便就可以找到的公開部落格,不是什麼秘密心聲。


如果一開始您就把想法攤開給大家看,或許還可以讚您坦率,而且實力堅強...

我在電話中請教過Ben,為什麼要有"Brompton車主"這條規定,他說,就是為了防止這樣的
事情發生。

現在想起來,從輪粹到大部分的參賽者,完全都是一派天真,以為"喔,這是條防君子的規定",
然後就滿心歡喜地準備比賽了。

而您讓這個應該很好玩的比賽變得不好玩,同時又丟了一個燙手山芋給被催了好幾年,終於決定
辦比賽的Ben...當然,您大可以自信滿滿地說沒有違反任何明文的規定,這是您策略頭腦為閣下
掙來的獎賞,對不對?

別再把這個比賽的邏輯搞錯了,拜託你。


避免,搭配個照片比較言之有物,拿4號與1號的牌子是非Brompton車主

一切的一切都是些誤會,各位大德沒必要在爭執下去了,是誰的錯不重要,運動是好事,比賽是快樂的,結果是殘酷又甜美的!
今天你贏了又如何?明天輸了又怎樣?生活還是要過下去,快樂才是重要的!
善哉!善哉!
放手吧!
練車吧!過去已成過去,別再留念啦!
請定義: "非Brompton車主." 我們參賽的小布,不偷不搶,當天也準備了購買證明等待查核.


先說明我的認知,再來討論,不然會沒完沒了.

1.我跟我表姐的兩台brompton,還有BIKE FRIDAY的Tikit同一時期購買,彼此交換騎,當我騎tikit時,我是tikit車主,當我騎小步時,我認為我就是小步車主.我不知道現在買小折,還需要登記行照,才能主張誰是車主。還是在小步的世界裡,車主資格只能是當時付錢買車的人,不能轉移,不能過戶.


2.當我發覺這活動時,覺得獎項豐厚,我身邊剛好也擁有兩台正常購買的小布,詳讀賽事規則後我覺得我符合資格,加上平常有在練車應該可以一試,此時我找我的同伴一起前往參賽,確實我被豐盛的獎項吸引而來,你要說我見獵心喜,那沒錯我是為大獎而來的,沒有豐盛的獎品我也不會大老遠開車從花蓮殺到台北參賽.但在網路上的言論請不要涉及人身攻擊,但若要我以這樣的方式擁有參賽權而說我道德有問題,我不認為如此,請注意你的言詞.

3.若一切的誤會與批評都是因為我踩到小布圈的隱規則??(因為我一直找不到我真的在哪違規了),或是因此影響到小布車友們參賽的心情,那表示遺憾,我不該帶其他領域的車手來認識這個圈圈,因為我感覺到排外的力量非常強大.

4.有關冠軍的車主資格,也不用前輩們費心,他絕對有小布合法的車子可以去英國,我賽前已經將小布所有權過戶給他,我們不偷不搶,循著正常程序報名,也拿出證件通過主辦單位檢驗,也一樣流著汗,騎了兩趟共40圈,最後也在主辦單位的認證下上台領獎.這整個流程都沒有任何問題,也不見有人抗議,但是事後卻在那裏,狂追猛打,照片,部落格文章也可以沒在當事人的同意下直接拿來作文章,說實在我也領教到想要快樂的騎小步參賽,照著規則拼命踩踏流著汗好不容易拿下名次,還需要被鞭到如此地步.........................



回覆多好多篇@@

我想今天一些車友不爽的點就在於...
這位雲師兄開了外掛...
奪得冠軍...
自然憑藉自身的實力...
第三梯還可奪冠...
我覺得很猛...
跟他同組的我...
當時感到與有榮焉...
但事後發現真相...
可說是有瑕疵的結果吧...
該怪主辦單位認證不周全...
還是參與者不夠自重呢?

這也不能說排他性...
平常有在騎乘小布的車友...
帶著參與盛會的心情去參加...
最後被實力堅強...
但從未騎乘小布的車友給巴假的...
無疑是被重重甩了耳光...
今天怪就只能怪他不夠低調...
得意很難不忘形...
把自己喜悅的心情透露出來...
記者當然沒多想就寫成稿子...
又很不巧被在意的車友看到...
就一連串啪啦啪啦的討論...

讓我舉個實例...
例如單車美型女的選拔...
相信主辦單位本意是要選出熱愛單車運動的女性...
也是"推廣"單車的手段之一...
規則中...
也沒規定公眾人物或者演藝人員參加吧?
只要性別年齡等等符合即可...
假使...
今天隋棠報名參加會如何?
結果想當然爾吧...
其他參賽選手肯定很囧...
您說她沒接觸過單車運動嗎?
事實上...
單車風盛行時...
還因錄製節目...
親自上過中社一趟...
被譽為中社女神呢...
其後...
也有車友在河濱目擊跟男友一同騎車...
這樣是否也符合主辦單位的規則而不逾越?
我想大家不滿的地方就是如此吧...

不論何種規則都非堅不可破...
第一次舉辦小布的資格賽...
主辦單位也沒想到事情的進展會如此...
本來就是要靠車主自重...
正大光明的君子之爭...
相信大家會很衷心的祝福...
搞成現在這樣兩派互相爭執真的不好看...
希望下次還有機會舉辦的時候要避免相關爭議...
這次也不能只針對第一名選手...
難道這樣的做法得到二到六名就能被允許嗎?
我想也不妥...
所以主辦單位開會後覺得有重新認證的需要...
男女六名應該都要比照辦理...
不然對於現任的冠軍選手也有失公平...
If you can dream,you can do it.

ccjay wrote:



心裡想著不要落...(恕刪)



個人想法是勝負不用太在意,開心參加比賽就好. 騎完20圈累死啦!!!!!!!!! 可是也蠻自豪的

但若不是Brompton車主,懷著賺機票的心態來參加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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