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喜歡騎快的那種,但是我看到小朋友都會瘋狂煞車,因為她們很會左右飄移.
在人多, 車多的地方, 高速騎乘不是很安全的行為

不過很多人應該對"安全"的定義有所偏差, 很多事當做"理所當然"

行人, 認為車子"理所當然"要禮讓他, 就算沒有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 認為行人"理所當然"的要避開他, 就算行人在斑馬線上, 甚至交通號誌是紅燈~~
騎自行車的呢? 似乎不少人認為行人、汽機車"理所當然"的要禮讓他, 就算交通號誌是紅燈, 就算現在是交通巔峰時段~~

這麼多的理所當然, 無怪乎會有這麼多的交通事故啊~~~
健康的運動, 創造健康的身體 健康的身體, 創造豐富的生活
我覺得沒必要飆~因為危險啊~~~




除非被阿飄追真的是不飆不行我想也飆不贏
tora_art wrote:
17樓的沒創意總比沒...(恕刪)



19樓的大大
你的回覆 好讚阿
推推推...
>>>>>安全第一<<<<<
嗯.....乾脆立法,河濱車道限速好了

如果通過的話,條子就可以帶測速相機抓超速耶(還有紅外線雷射測速槍)

一來保障其他車友安全,二來又可增加國庫收入

推動立法的構想不錯,
立法限制腳踏車限速20公里,
超過的話,開單取締,
保障行人安全。
http://www.focus-sport.club.tw/
說到這件事…

我昨晚好像也幹過…

不過一路走走停停的

第一是怕撞到人第二是自已的安全

但我是有原因的…

因我訂的車到車行了…想趕回家拿車

不過…事後想想

每個人對急事的定義不同…

有次我在高速公路上飆到150…

只為了想趕回家見最後一面…

但事後想想

一個搞不好就換到常常見面……

也有人覺得運動量不足想衝快一點…

不過…也有很多人就把路當自已家開的一樣…

併排慢慢騎…說聲借過還不理人…不然就是管不住小孩亂亂衝…

此時就只能幹在心中口難開…

何時才能相互尊重


罰責一律比照機動車輛,
單車上路必需持有駕照,
考照年齡規定為16歲,
這樣路上不會有小孩騎車,
飆車,騎太快會罰錢,
違規計點,排課上安全講習,
真搞成這樣,
你還會想騎車?

就騎個單車,凡事就多小心點。
路上人多車多 就騎慢一點

沒什麼人、車 可以騎快一點 多注意一點不要發生危險就好

如果哪天立法 腳踏車限速20km 公路車友應該會氣到跳腳



還要加上:
偷改齒比者,被抓到要去監理所驗車。
http://www.focus-sport.clu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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