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依照樓上大大描述,按了"回報"一下,出現下面一行字: 文章狀態:此文章已有文章違規回報, 若您仍要進行回報, 請完成以下欄位。這真是做賊喊捉賊呀,一副做賊心虛的做法,令人不齒。就像把人家當做寶貝一樣照顧的狗狗,以花言巧語騙去,說有多愛狗等,再轉身變成賣狗狗的商人,說這隻狗狗有多好多棒,自己又多照顧。這種行徑看在愛狗的原狗主眼裡,可是比失戀還傷心的咧。奉勸開版大大,節哀順便,只能希望下一位買到的人,是真的真心愛這部車車的,或許你的心頭會好一些。
若論理,我很贊成abaama網友的說法,因為已經銀貨兩訖了,對方跟樓主您交易,雙方並無白紙黑字載明可做不可做的行為,所以他當然可以自由處置他的愛車不是?但若論情,我能體會樓主您的心情啦,您割愛了相信也希望愛車獲得妥善照顧,結果被糟蹋了,那種心情想必是鬱卒到不行。若論法,包括樓主及其他大大,提醒各位用字真的要小心,如「無恥」、「上他拍賣裡喇臭他八、抵制他這種小人」等字眼,一不注意惹到妨礙名譽、誹謗之類的官司實在很不值得,尤其蔣大也常PO文,用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提醒大家,所以真的要小心為上。
這種事我也不只碰過一次了,不過人家願意花那個時間去找賺差價的機會,那是人家當二手車商的本事,東西賣了,就別看了.....真的怕自己的車賣了沒被新主人善待,最好還是賣給認識的人,沒事還可以「回娘家」或是約朋友一起出去騎...
問題是出在,這個買家有圖利的行為吧。雖然說東西已經賣出去了,理應事不關己,但是……這種佔人便宜的行為,真的很不可取。我覺得這篇文章並沒有什麼違規之處,因為如果換做是我,也不會想要跟那樣子的買家做生意。所以有個人出來提醒大家小心,是值得感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