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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tv.com.tw/096/11/0961123/09611239064302I.htm
騎腳踏車到底算是車輛還是行人?根據交通部的最新定義,騎腳踏車算是「速人」,也就是速度比較快的人。
交通部研擬,未來「速人」可以騎上人行道,不用戴安全帽,但是速度一定要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不過腳踏車的時速要怎麼測呢?又是一大問題。
騎腳踏車勤可以快速也可以悠閒,而且比其他的交通工具更有環保概念,所以交通部研擬,將來要讓腳踏車騎士也能行走人行道。
過去腳踏車被視為慢車,如果騎上人行道會被罰六百元,不過未來,騎腳踏車的人將被定義為有雙輪代步、速度比較快的行人,稱之為「速人」,只要速度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就可以不用帶安全帽,騎上人行道,不過如果人行道上人太多,「速人」就得下車用牽的。
交通部強調,「速人」是車也是人,如果在馬路或人行道上違規,同樣都會被罰款,不過在人行道騎太快怎麼抓,撞到人怎麼罰,交通單位還在傷腦筋。
It's Me!

在一般道路上並沒有規劃自行車專用道~所以行經車潮較大的路段~如果狀況允許~我都會抬上人行道騎
,一方面保障自己的安全,二來可以減少車輛駕駛的負擔(因為風大,車子容易會飄來飄去而跑到車道上),當然騎上人行道上我還是以行人優先為準則,不鳴車鈴、低速行進、必要時用牽的,畢竟我們都受過教育的,還是要照規定來
~不過說真的~台灣的騎車環境真的很差(我指一般道路),要跟汽機車共用道路,明明騎的超旁邊的~還會被按喇叭、耍冷眼
,等紅綠燈還要吸他們的廢氣~真是的!!
"節能減碳"好像只是口號,目前大部分的人把自行車當休閒工具而不是交通工具~以現今的狀況要好幾年才跟的上歐美的水準~騎上行人到只要不妨礙行人的用路權~我都會騎上去~關心別人也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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