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給個中肯的建議如後:其實河濱單車道顧名思義應是給單車愛好者運動流汗而並非優閒騎乘的,因如要優閒騎乘就到大佳或關渡等大型騎乘公園內,優哉騎,就沒有單車禮儀的問題.況且父母親帶小孩應避免晚上騎乘,正所謂天有不測風雲,晚上騎乘風險高,危險性大,姑且不論單車風險,光是夜晚視線不佳就很危險了(尤其單車道照明設備不如公園),況且單車道規劃路線係屬長途騎乘之路線,並非小孩及老人所適之屬性(不包括腳力好之族群),由單車道設計寬度之理由便可得非休閒之屬,故前有車友所言近年來道上招呼已不在, 其來有自,因舊車友已改攻山路,試想前幾年河濱道尚還是喜愛流汗的一群人時人人遵守車道禮儀,如今處處可見未帶照明設備,蛇行,急停,併騎,佔據車道中線等單車大頭人士,騎快之人並非可惡之人至少會喊聲"借過",請正義魔人不要把其妖名化,說實在的這些人已在此道上馳騁多年(並非倚老賣老),檢討的問題應是"未帶照明設備,蛇行,急停,併騎,佔據車道中線"而已上的問題卻常發生在正義魔人較多,回想當初考駕照時,教練曾說新手練車最好到空曠處,如有後車超車勿驚慌,因後車有十足把握才敢超,咀嚼其函意才知自己不應罵人亂超車,而小弟的重點是希望需要休閒騎,教小孩騎或胡亂騎的請替自身安全著想,試著騎河濱公園內的支線,因你(妳)们是短程騎乘,將會發現其實騎乘的樂趣在裡面。
附註打標點真的好累又浪費時間可否請魔人們饒了一個辛苦把時間放在工作上的人謝謝
以上非口水及月經文故不另新開主題僅以回覆文回覆且節省網路資源(個人不再回覆)如有贊同無須推文但可轉貼謝謝
= =...看到最後...
其實...我只覺得,
1.自行車道路太小條,過窄
這個問題我有寫過市長信箱,回的答案是-->國際標準,那時很想再回問那一國的標準,但是己經看到無力,回不下去
2.道路照明太差
路燈時有時無,路燈放的位置太低,路燈太少太暗
3.沒有良好的道路管理方式
不讓汽機車過就放個路檔,也不管是否仍有車輛是否會再進入
所以仍會看到有機車出現在自行車道上(非竹圍路段,那段是共用的)
新聞也報道過汽車上人行道出人命的事件(八里路段)

感覺不管是用路人也好...造路人也好...目前...有一個感覺,有路總比沒路好,多讓一點,平安回家最好!!
發單車發生事故說不定是慢慢騎的多喔

很多慢騎的自己都會去撞欄杆

談的是尊重與自制與不妨礙他人..干速度什麼事!!!


你喜歡慢慢騎不代表別人想慢慢騎

你認為的快騎可能是別人覺得的龜速

如果你平常時速約 15"慢慢騎".. 我覺得15很快,慢慢騎是5才對

那你要不要尊重我..慢慢騎?

奇怪..

這篇怎麼沒有人跳出來

要發文的..

"有種抽車上去教訓他"
我的相簿 http://www.imagegateway.net/a?i=InpmXKd2po 世界宇宙無敵超可愛.. "北極熊"
慢車本應靠右~

連搭電扶梯都知道的事

就不用多說啦~

高速公路也是限定車種

也規定慢車走外側

要超車走內側

這都是很基本觀念的問題

只是正義魔人應該是神人等級

人人皆而平等

用路大家公平

所以正義魔人說不定哪天騎腳踏車上中山高

大家就見怪不怪了

嗯...我很喜歡悠閒騎,也愛速度感,所以兩種心情都能體會
其實喜歡騎慢或喜歡騎快都沒錯
個人認為是硬體設施規劃不夠完善,導致大家都沒辦法盡興騎車

如果參考一般道路設計
是不是可以把自行車道拓寬,甚至劃分快車道跟慢車道?
這樣做這個問題就能獲得解決了
河濱要拓寬車道應該不難才是
我也很喜歡騎快車
可是
在河濱車道還是慢一點比較好
畢竟一台車好幾萬
在人多的地方不小心撞傷了可是很心疼的
想騎快
風櫃嘴還是中社都還蠻好飆的
反正山路飆再快時速頂多不過才10幾公里
可是很奇怪
雖然以這種速度超車
比起在河濱以30幾的車速超車來得爽多了
哈哈~哭著回去找媽媽是吧!!

要騎多快是他的自由~~勸說沒必要歐~~~
總說一句什麼樣子的人都有.例如都半夜了還是有夫妻吵架.不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請仁兄息怒看開點.既是在此處發難.那些愛飆的人不見得會看到.呵呵!
前晚約十一點左右在蘆洲往八里、疏洪道那個交叉口~~
有一小段黑漆漆沒有路燈的PU路段~~
突然有一台完全沒裝燈的公路車迎面而來~~
速度快就算了還很帥氣的壓彎而過~~
和我同向的車子約五六台~~
紛紛脫口而出國罵或是"夭壽哦!!騎這呢快係咩趕三小!!"
也許他有急事或是真的屎快噴出來~~
但是晚上騎車裝燈是個基本的常識~~
那天在堤防上至少也遇到五六個沒裝燈的~~
還有一個燈亮到靠北還直射人家眼睛的~~
自己的安全不顧至少也要顧一下其他人的安全吧~~
都是自私的自己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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