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obbb wrote:
馬上就被一輛26吋的公路腳踏車「巴」過.呵,他時速好快、好快
快到差點跟逆向的機車對撞....所幸,該公踏車的剎車極好
好到能馬上剎住、並後輪呈離地六十公分狀態....
自行車無論輪徑都皆二輪,卻有多重身分
最原始的身分是交通公具
之後化身為運動器具
更之後還成為休閒裝置
不同身分,要以不同的速限,走不同的路
公路車可以名正言順On-road
登山車雖宜Off-road,照樣可以騎上柏油路
但不管人車,一上柏油路就得遵守柏油路規則
不是你想怎麼跑就怎麼跑,想跑多快就多快
......所以只要在這裡比快的,老朽都會問一聲:上什麼路?
這不是美國可以為什麼台灣不可以的問題
只問你走什麼路?花東?還是忠孝東?



二輪車除了卡踏之外,還有機動
這問題十分複雜
理論上,車子只要裝上引擎、馬達,管它吃油吃電
全都算是"機動車輛"
在大馬路上人來車往,各走不同的道與路
因為速度不同,碰撞後損害傷亡不同
所以,當你的車裝上馬達後,心裡要有數
你是機動不是腳動--這意思是說你可以撞電線桿不能撞人



目前裝上馬達的二輪車概別為二類:電動機車與電動腳踏車
二者之別,一為純電動一為電動輔助腳踏功能
如此一別,前者類同機車一定要領牌掛照,儘管它有許多優點,實際卻比機車軟腳,所以...
而後者說來簡單,實則剪不斷理還亂






6A充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