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找VDO維修被洗臉洗很大!

tedjackyx wrote:
這也是我第一次以下對...(恕刪)






整個事情的重點在於:
1.物品無法證實拜訪售出,所以我們的售後服務基本上持保留態度(甲地買/乙地售後服務請找連鎖店)

2.物品到底原物主是跟誰買的,原本就該由他出面處理,結果是由你這二手苦主出面
,坦白說若我是你,我就直接退還給他,讓問題留給他自己處理
(說的跟實際有出入,你買這燙手山芋幹嘛?)

3.代理商就我現場聽到的,並沒有拒絕幫你處理,代理商明確表示請您寄回總公司,由公司先判定為台灣代理商公司貨,後續售後服務機制就會啟動(若是水貨就不會受理)


4.整個的售後服務,若是我們售出的,我們不會收費,
若不是我們賣的,我也不知道該怎收費,處理費收個100元,搞不好又上01了,說為啥收費?
那不如讓消費者自己找原賣家或是直接對代理商就好,不是嗎?
所以小簡7310 請不要再搞得一副付錢是老大的態度,因為原樓主原本就沒打算是付費處理,他希望的是免費經銷代為處理服務。

我不知道聽完樓主陳述,明確知道不是我們販售的所以表示不代為處理,原來就叫變臉?下次我會更注意!!
face1828 wrote:
整個事情的重點在於:
1.物品無法證實拜訪售出,所以我們的售後服務基本上持保留態度(甲地買/乙地售後服務請找連鎖店)

2.物品到底原物主是跟誰買的,原本就該由他出面處理,結果是由你這二手苦主出面
,坦白說若我是你,我就直接退還給他,讓問題留給他自己處理
(說的跟實際有出入,你買這燙手山芋幹嘛?)

3.代理商就我現場聽到的,並沒有拒絕幫你處理,代理商明確表示請您寄回總公司,由公司先判定為台灣代理商公司貨,後續售後服務機制就會啟動(若是水貨就不會受理)


4.整個的售後服務,若是我們售出的,我們不會收費,
若不是我們賣的,我也不知道該怎收費,處理費收個100元,搞不好又上01了,說為啥收費?
那不如讓消費者自己找原賣家或是直接對代理商就好,不是嗎?
所以小簡7310 請不要再搞得一副付錢是老大的態度,因為原樓主原本就沒打算是付費處理,他希望的是免費經銷代為處理服務。

我不知道聽完樓主陳述,明確知道不是我們販售的所以表示不代為處理,原來就叫變臉?下次我會更注意!!


第二點的問題我有要求說請他幫我找他這台的購買證明與保固,也有跟他說明了我的困難處,如果還是不能證明我可能就要還他了~

*關於第四點 這就是誤會所在了~
您一直以為我想免費找你們維修,在第二次我進去麻煩你們送的時候你們就有跟我說:不論是你自己送還是我們送都是一樣的,如果是我們送你也是需要負擔一些手續費。
我有說:這ok的呀~
(這時候代理商就打來了~~)

所以...真的把我當作想白吃白喝的白目客人了...
真是冤枉阿~~
face1828 wrote:
整個事情的重點在於:...(恕刪)

付錢不是老大~但是沒必要看妳店家臉色~錢在我手上~東西也不是只有你家有~要看妳店家臉色??全台灣只有妳在賣還是妳那家店裡面買一個送兩個幹嘛去看妳老大臉色?妳拜訪單車裡面妹妹比較正還是裡面比較香還是買妳家東西我會飛~要人看妳老大臉色勒@@
還有 使用者本來就要付錢~我只針對變臉說看法而已~要你幫忙送~收個郵資~處理費3.500應該是沒人會說話吧!
tedjackyx wrote:
第二點的問題我有要求...(恕刪)




這樣的代為處理的費用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報價
以我們合理的費用(哪怕是收個100),肯定會有機率遇到認為不合理的客人
(不是我們這裡買的車,我們幫他調整變速收費100,都在01被抱怨過了)
說實話!!我寧可選擇不碰


...........................................................


以一顆馬錶,代送費用300~500元,可以接受的我想是少數吧!!
(而且通常現在說300~500沒問題的,實際要收的時候,他會叫你直接去搶比較快)
很抱歉~我沒有要消費者看我臉色買東西!!事實上也不需要!!
買賣就彼此個尊重而以,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該我處理負責的我沒推卸過,拜訪沒做到的請發個言,我虛心受教,
你可以選店家,相對店家也有權力選擇客人

個人覺得....

"我們不一定需要幫一些網路店家/倒店的店家處理善後跟擦屁股"

網路店家姑且先不算,
那一般消費者要是真的買到倒店的店家的貨品(正品/保固內/盒單完整)
那東西壞了, 消費者維修還要看其他店家/代理商的心情囉??
因為"不一定需要幫", 那消費者到底該怎麼辦啊??
還是要找會談判的高手陪同, 才爭的到該有的權益??
不然一不小心就變成皮球了...

PS, TO 原PO
我沒有幫你講話的意思, 因為你的證明文件都沒有, 以現在的消費文化
的確是找原賣家處理會比較好, 你被當成皮球踢, 我只能表示遺憾
不過也顯示, 消費者要懂得保護自己, 不然不小心就會被洗臉
hhutwater wrote:
個人覺得...."我...(恕刪)





討論是非不外乎一個“理”字
網路上買的倒店貨/二手品,只要能提供證明,確實為代理商公司貨
代理商原本就沒任何道理推拖或是不受理

我再次強調,代理商電話親口告訴我,請消費者直接寄回總公司
(因為樓主是買二手的,而原賣家也無法提供買處證明)
由公司判定是否為公司貨(拆機內側有序號),就會受理保固
並沒有樓主說的互踢皮球,不受理的狀況


唯一的差別只在於,我沒答應幫樓主處理無法證明我賣的馬錶
而這樣就上01了
face1828 wrote:
並沒有樓主說的互踢皮球,不受理的狀況(恕刪)


其實也就只是找經銷商不方便只好找代理商
代理商也不想直接接觸顧客所以又把我推往兩家經銷商(其中一間還是一開始找的經銷商)
兩家經銷商都還是不方便受理
所以代理商只能勉為其難很痛苦的接受了
但是代理商還是希望我能拿出證明
不然 會花比較久的時間作處理~

恩...不是踢皮球...

還是重複 我沒有說你們拜訪有錯,我也沒說我被你們店洗臉
我是被我本文所提的重點部份洗的很乾淨~
(唉~又是個誤會...)


如果我去一間店發現他只為我這個曾經跟他買過東西的客人協助
我一定會感覺我是個VIP 很爽~
每間店都有不同的經營方法 這是老闆的經營之道
就像是保時捷只會寄邀請函給曾經買過他們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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