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朽清楚記得,當老朽騎著自己的車去店裡試車,並請評估改裝的可能性時,店老闆說老朽的變速轉把必須換掉,等找到適當的變速撥把時,再通知我。
老朽一時弄不清楚狀況,想索取DM或任何文件,以便回家自行了解一下細節,結果什麼文件都要不到。
回家後接到店家電話,說已找到可用的變速撥把,經由討論,老朽這才弄清楚,原來為了安裝加速轉把,必須將原車的變速轉把拆除換成撥把。當時老朽只是覺得既然店家已替我解決問題了,便說好吧,同時也匯了6K訂金。
可是很快的,老朽便發現這種改法並不符老朽原意。
老朽期望的只是助踏,並不期望將腳踏車改成電動機車(另詳)。因此迅即發了一封eMail給店家,略謂:
與其改變速轉把, 不如改電動轉把, 因為實用上, 此轉把的使用機率不會比變速轉把高,請與原廠研究, 也許可另研發一種指撥(以食指向內拉)型開關…
得到的答覆是: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會持續向原廠討論..全電動轉把形式眾多.較多客戶認為轉把較好使用.....
以上陳述和貴公司說明之所以會有明顯出入,有三可能能:
一是老朽說謊,二是貴公司說謊,三是老朽買到冒牌貨了。



之後,在交車時,也有二件事老朽覺得有點不對勁:
一是店家指著馬達出線頭說:如果到別家車行修車,要拆前輪時,轉告他只要用一字形起子,由此輕輕一橇就下來了…
老朽隨口即問:馬達幾條線?
店家答得倒也乾脆:兩條啊!就是普通電線。
此時,老實講,老朽搞自動控制幾十年,聽到只有兩條線的車輪馬達,還真的有點shock…
另一是:臨走前,老朽再問一次:有沒有說明書?
答覆一樣乾脆:沒有,這東西很簡單。
回到家,老朽開車過去,將換下的輪框、拆下的煞變把取回,這些東西全被裝在似乎是原來裝套件的內箱。
回家後,檢視箱內物品,除了輪框、拆下的煞變把外,只有一紙由該”企業社”印製的保證書,蓋的是統一發票章,卻無發票。
而且,除了這紙保證書有”文字”外,在箱內箱外,老朽真的完全找不到任何片紙隻字。
令老朽百思不解的是,若非仿冒之偽劣品或有任何不軌之圖,何以連一張光碟都要私吞?
(後來老朽才知道,原來正牌產品是有光碟的)
老朽於次日以eMail告知店家:
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在使用上尚屬滿意。但若由商品角度來看, 卻充滿問題, 誠懇希望A先生慎選商品經銷….
以上純屬事實陳述,且對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在使用上尚屬滿意。
可是,這些事實陳述卻與貴公司說明顯有不同,好像真的買到偽劣冒牌貨,果真因此而對貴公司正牌產品造成傷害,老朽願致上最誠摯之歉意。
以上保證句句真言:為了共同查緝不法,若有須老朽繼續提供資料,老朽當盡棉薄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