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法可管? 所以平常的腳踏車改裝也不合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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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無法可管,就算你要幫它加裝翅膀也可以,但上路肯定違法
腳踏車屬慢車,自行加裝動力上路可取締,
就跟賽格威&電動滑板車一樣
新聞上那位是因為無法確認時間地點,所以無法舉發
sun2323dw
這個定義說明,很清楚
foxfoxfox wrote:
真的有法可管? 所以平常的腳踏車改裝也不合法囉?


是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第119條
https://car.995.tw/?p=6564

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如果你買了一台GIANT的SCR
嚴格的查起來
不可以換裝跑0
而且要安裝鈴鐺,車燈,反光板
否則騎上路就是違法!

附帶一提
這個章節殺傷力最大的是第116條
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因地方交通發展,對各種慢車認為須予淘汰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禁止行駛。

也就是政府可以禁止你騎自行車!
pc8801
至於淘汰那個我以為是指淘汰那些烏賊車.
sun2323dw
小時候坐的攬客人力踩踏三輪車,就被淘汰
如果是把噴射引擎裝在身上
像是背一個 噴射背包這樣,
這樣騎車算違法嗎?
pc8801
這在理論上不違反道路法,但有沒有違反公共安全就再說.
自己改然後在非道路範圍試車,原則上不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但只要該改裝車在道路範圍行駛,依台南市交警大隊執法組長廖信智所言是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第4項 「慢車擅自加裝補助引擎或馬達行駛者,依汽車之拼裝車輛處理。」認定為與汽車之拼裝車輛相同

然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開罰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並依同條第2項沒入車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
henry0319 wrote:
如果是把噴射引擎裝在(恕刪)

噴射引擎只適用於平面道路

讓我聯想到騎者穿戴外骨骼支架如機器人,只需下半身裝,將電池固定於車架,如此便無改裝自行車之虞了!
看來台灣廠家也熱衷於開發這類產品

借樓問一下,自己組車是可不可以?組車就沒有固定的零件規格,那又要怎樣判斷有沒有更換非廠配零件?
Dr.sam wrote:
借樓問一下,自己組車(恕刪)

DIY有外加動力行駛公路都不合法
低調點不要在市中心區騎,警察通常懶得理你,我改三輪電動遇2次警方攔檢都放行,想必該臨檢不是針對車輛
CONA24
穿外骨骼機器人騎腳踏車,也算是電動腳踏車了。[笑]
烏都禾黑
是外星人騎卡打掐
我是蠻樂見台灣年輕人勇於發揮創意去設計製造新的創新商品,
至於法規我是覺得參考就好了, 只要你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據說那顆引擎要18W耶, 哇,,,,,,,,,,,,,
leoliou
騎上馬路拍片也不過是想紅而已
henry0319
據知那個引擎不是18萬買完就沒事啦,後面的保養也是大條的
always CoCa Cola wrote:
我是蠻樂見台灣年輕人勇於發揮創意去設計製造新的創新商品,
至於法規我是覺得參考就好了, 只要你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據說那顆引擎要18W耶, 哇,,,,,,,,,,,,,

問題是,測試是要使用封閉場地,他上了公道沒撞到人不代表不影響他人的安全,
前一陣子74上騎300的那位不也是沒造成事故,至於法規要不要參考就好了
然後勒,怎麼不說警方打擊年輕人參加MOTOGP的理想,據說那輛車要163W耶,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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