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偏見是,身為車友的我和其他車友,能不能在這次鯉魚哥先生的意外中獲得教訓,讓我和其他車友以後能夠快樂騎車,安全騎車。
2.我自己從影像判斷,我認為這次的意外肇責『完全是100%汽車駕駛的錯』,汽車駕駛沒有注意前方。自行車騎士0%無肇責。
3.但是,就算自行車騎士0肇責,但是,死傷就是在自行車騎士身上,這是每個車友都要注意的。
4.我認為鯉魚哥先生就是停在路中間,很中間,正好是三條車輛動線的正中間,那裡危險程度就像是十字路口的中間。或許鯉魚哥先生非當地人不熟悉路況才會站在那裡,但我完全不認識鯉魚哥先生,所以也不知道實際情況。也或許鯉魚哥十分熟悉路況所以敢在路中間停等,但沒料到超級爛駕駛。
5.車友在外騎車時,休息停等時一定要注意『靠邊』,我認知的靠邊是『路緣線,白色實線外側』『水溝蓋上面』『紅線外側』『人行道裡面』『避車灣』我自己要臨時停車時一定會找到這種地方才停。
6.我自己在台北河濱騎車也是如此,在道路上就是保持前進移動,絕不停在路中間,如果要休息或停等,一定要找到安全的地方才停。如果要在不熟悉的地方停車,一定要更小心注意四周車況動線,因為不知道哪裡會有人車突然衝出出來。就算是河濱的公園,我也不會在公園廣場中間停等,我也會靠邊邊停等,因為公園廣場會有『動的狀態』,不適合停等。我自己在很熟悉的台北河濱騎車,就算是騎了上百次的路線,我每次騎車都盡量以『第一次到這裡騎車』的心態騎車,保持警戒,因為就算我騎了上百次,但是河濱是公共場所,我『今天』還是有可能遇到第一次來河濱的使用者,我不能把所有河濱使用者都當成熟練者看待。
7.看到車友發生這種意外,身為愛騎車的我也感到很難過。但直視問題,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態度。我提出我的見解和鄉民討論,你也可以提出你的見解。是非曲直,自在鄉民心中。
8.我不認為某人活該,你如果有這樣的想法,我只能感到遺憾。
9.你攻擊我,我就會攻擊你。討論樓是我開的,你自己不去檢討汽車還想攻擊我,歪樓的是你。
10.歡迎你去檢討肇事者,但也沒看你檢討肇事者,你只是在檢討其他評論者而已。你要檢討肇事者,你自己去做,不要想不勞而獲。
11.我不檢討這位鯉魚哥,因為被害者已經不能再次騎車了,面對車友意外,我感到難過,也希望其他車友不要再次遇到這種意外。
12.我會檢討其他被害者,像是那種『遇到意外沒重大死傷,然後還很囂張的說,我沒事,以後再來』那種被害者才是須要檢討的。
少數車友大約一成的車友一旦騎上了單車就以為自己是環保人士、健康高手、養生專家,然後,開車的人污染、騎車的人猴子、散步人檔路,一切的都要聽你單車的,依你單車的價值判斷為標準

這些活在自己同溫層的人是少數車友,不是多數。
1.我經常在台北河濱車道騎車,我必須先說台北河濱車道的使用者(散步、跑者、滑板車、電輔車)多數是非常互相體諒遵守規矩的,但是少數人的自以為是常常造成他人的困擾。
2.我偶爾會遇有人在車道上突然煞車、轉彎、或一邊聊天一邊蛇行,或是聊天聊到忘我然後極低速前進。起初我也會生氣認為這些人妨害了別人的使用體驗非常自私,我非常討厭那種人,每次經過就在心裡咒罵他。
3.一段時間後,我心態改變了,我發現河濱自行車道不是我的,不是只有我單車可以用,不是只有我喜歡騎單車的人可以使用,河濱車道是大家的,大家都可以來享用河濱美好風景,可以來散步,可以來騎車,可以來完滑板車,也可以來推長輩輪椅。
4.我很久以後才能體會『河濱車道不是我的,是大家的』這件事情。
5.因為車道是大家的、是公共設施,所以我不能預期大家都是來很多次,我必須預期我是和『第一次來的使用者』共用河濱車道,所以,我就算在河濱車道騎了上百次,但我每次還是盡量以『第一次』的心態來騎車。
6.我不會用我心中的尺定義別人應如何使用和自行車道,畢竟這不是我單車專用的公共設施。
7.我在戶外的時候,我也不會用我自己同溫層的尺去定義『別人的路邊』在哪裡。
8.有車友想要自己定義『路邊、路中央』,那開車的人也可以自己定義『路邊、路中央』,誰的定義正確?這就是『形勢比人強』的問題。
9.看到車友發生意外,我感到很難過,畢竟幾秒鐘命就沒了,好幾個家庭也沒了,我會從中記取教訓。你要不要從中學到教訓,還是要繼續站在『你單車所謂的路邊』?你自己決定就好了!
豪威 wrote:
會認為後面車子等不及就要直接撞上。。。
會有人因為不想等就去奪人命嗎?
1.後車去撞單車是『百分之一千』的錯,後車看到『單車』本來就應該停等單車,等單車移動才能行駛。
2.汽車沒有等,一定是汽車的錯。但,這次意外我想討論的是『單車騎士自己有沒有保護自己,讓自己在安全的區域停等?』
3.汽車沒有停等100%是汽車的錯,還須要討論嗎?
有人認為汽車有一絲絲可以撞人的正當性嗎?應該沒有。4.『道路』是公共運輸設施,不是我單車騎士的,是大家的,汽車、機車、行人、賽車守、守法民眾、小白、山到猴子公用的,不是我單車騎士獨享的。
5.希望各位騎士能夠時刻注意『道路,不是我的,是大家的』以警戒的心態享受騎車的樂趣,健康騎車,快樂騎車
jsmz wrote:
1.後車去撞單車是『百分之一千』的錯,後車看到『單車』本來就應該停等單車,等單車移動才能行駛。
2.汽車沒有等,一定是汽車的錯。但,這次意外我想討論的是『單車騎士自己有沒有保護自己,讓自己在安全的區域停等?』
3.汽車沒有停等100%是汽車的錯,還須要討論嗎?有人認為汽車有一絲絲可以撞人的正當性嗎?應該沒有。
正常人看了影片之後都會覺得駕駛者應該是誤把油門當剎車導致車子暴衝吧?
車子暴衝之前車子看起來是腳鬆開油門滑行的狀態,因為煞車燈沒亮。
jsmz wrote:
4.『道路』是公共運輸設施,不是我單車騎士的,是大家的,汽車、機車、行人、賽車守、守法民眾、小白、山到猴子公用的,不是我單車騎士獨享的。
5.希望各位騎士能夠時刻注意『道路,不是我的,是大家的』以警戒的心態享受騎車的樂趣,健康騎車,快樂騎車
這個上面有討論了我就不多贅述。
還有想說的就是你剛才放的這個圖片非常誤導。

這是雙向的單車道,不存在B車C車的問題。
A車這條車道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如果是我的話我也可能會停在相同的地方休息,畢竟不是車子行徑的路線。
但,如果我身後有車子需要用到我站在的空間來迴避或讓道,我也會很樂意離開。
相同的,我身為開車人士,我也會給單車騎士足夠的 時間 和 空間 讓騎士放下手上的東西,上卡,離開。
這是(我定義的)用路人的彼此尊重。
如果我真的被撞死的話,那麼我今世的KPI應該是已經達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