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從事八大行業(卡拉ok)以下稱為a
某日有人來店裡應徵(以下稱為b) ~
剛好是a認識的!不過b沒看到a
當下a 就偷偷的先離開公司了~
a知道b 有愛滋.~ 因上班須要喝酒~酒醉後有時難免會有意外

我知道愛滋病毒不會因為握手、擁抱、水、食物等而感染,亦不會透過空氣、昆蟲、蚊蠅等媒介傳染。

但有時喝醉了 ~ 摔破酒杯/酒瓶....等等

問題來了
a 能 說出 b 是 愛滋帶原者嗎?是不是會觸犯隱私?
不說出來 ~ 又怕喝醉時 不省人事 一不小心割到.......

a 雖然可以離職就沒事 !! 但是店裡都是認識的朋友 ...
不說出來改天 大家知道了 ...
說也不是 不說也不是 ...
文章關鍵字
現在HIV病患越來越多 而且都很沒有道德隱瞞病情 (半年內我至少聽了四例)

內人服務的醫院最近就一位HIV病患 來開刀 也不告知

結果開刀後大出血 又緊急開第二次

當中有些醫療人員 因為他大量出血 為了搶救 有時沒戴手套就直接搶救

後來發現他有HIV後 那些醫護人員都差點崩潰 醫生也快抓狂

現在法律有保護他們 沒有本人或家屬同意 是不能主動幫病人驗HIV的 不然會被告 保護患者人權

但對於 醫療人員與下一個病患的人權在哪??

沒有告知 醫院使用過醫療器材只會作一般標準程序銷毒 而不是真對HIV的特殊消毒程序

如果下一個病患 因為這樣而感染 那.....
就好比我朋友的狀況.....

說了又觸法 ...

不說又對其他人報歉.....

我朋友說 那個人如果真的開始上班..
那他也只能離職了...

這個真的是很難處理...
必竟他們也須要工作...

唉 ......
根據現行法律,的確是不能公佈他的姓名,就跟你的病歷是不能被公佈的
但是如果患者本身已經知道自己有,他就有義務向醫護人員說明
不過的確很多時候患者自己不會主動講就是了
之前有個朋友
染上愛滋後 幾乎是天天在夜店喝到掛
一個禮拜內 我不知道打了幾通電話 跟她說身體要顧
後來勸說不成.. 也沒聯繫了
不知道她現在已經傳給幾個人..
唉.. 至少我盡力了
Hello~

sqc wrote:
根據現行法律,的確是...(恕刪)

那她們有人權(愛滋)不得公佈...... 那我們的人權在哪? 尤其是(醫療器械如果沒消毒乾淨被傳染)這可不是開玩笑的阿.............
可是我自身的感受是
如果公開了病情只有被排斥的結果
沒有人要錄用你
醫生也不敢幫你開刀
像我周圍就有一例
長期為鼻塞所苦
診斷應為鼻中膈彎曲一般這都是開刀處理就好了
但沒有醫生願意開
就只因為他是HIV患者
結果只好自己認命這輩子就沒有了嗅覺
感覺很心疼
樓上有大大點出一個重要的議題

HIV病人的人權固然重要

但是被他們服務或是為他們服務的人權是否有受到保障............

我聽過的例子是一線的消防救護人員 急救過程被傳染到 之後30歲左右就離開了.............

雖然國家有對他做了一些保障....... 但是應該有更多的人也有這樣的危險存在

這樣該是大家有重新省思...............

更何況 在愛滋 還沒有特效藥問世以前 覺不能鬆懈的問題

我也會請教我朋友看看他的看法 他在紅絲帶上班..........



PS:台灣愛滋問題真的很嚴重 只是新聞沒報 避免恐慌.........大家又不敢正視這個議題
科技始終沒人性~~~錢飛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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