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是從鄉下到台北打工的肝苦人
前幾天小弟的牙齒補牙脫落了,想說就在台北看牙醫
在網路上找到民生西路某一間有名的牙醫,便打電話過去問
可是接待小姐卻說:"補牙未超過3年脫落,需回原來診所補牙"
並且說這是健保局規定,硬是不接受我的掛號,說醫師幫我補的話會受罰

但是小弟在外工作,沒辦法說可以隨時回去鄉下
覺得很奇怪,為何病人不能隨時自由選擇所要看診的地方

請問健保局真的有這項規定嗎?
還是因為那間診所太有名,不削接受我簡單的補牙呢?


好奇怪~~ 沒聽過這種規定耶

下次問我牙醫看看

baby52083 wrote:
好奇怪~~ 沒聽過這...(恕刪)


那是你有所不知
健保局的確對未滿三年重新補牙的申報不給付
而且會加重懲罰10-20倍

牙醫師若是幫你補牙
不但沒錢拿還要被罰款

為何要幫你作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s816145 wrote:
話說小弟是從鄉下到台...(恕刪)


你應該被騙了吧
我之前就有前一個牙醫沒幫我補好
兩個月後去另外一間牙醫看
他就幫我補了
根本沒有這條規定吧?

perioC70 wrote:
那是你有所不知健保局...(恕刪)

那掉了怎麼辦?

perioC70 wrote:
那是你有所不知
健保局的確對未滿三年重新補牙的申報不給付
而且會加重懲罰10-20倍

牙醫師若是幫你補牙
不但沒錢拿還要被罰款

為何要幫你作吃力不討好的事呢)


不好意思,搞不太懂你的意思?
那如果我補完牙覺得這間不好,也要3年後才能找別間?
人生有幾個3年? 我要在這3年間不斷地接受這牙醫的摧殘?

每一項規定都有他的目的,請問這目的是? 剝奪病人換醫生的權力?
謝謝回答
好像是前一家沒做好而會被罰,應該還是可以補。
例如根管也是,第二家做的話就代表第一家做失敗,第一家會被扣點的樣子。
換家補就好了。
jornada wrote:
好像是前一家沒做好而...(恕刪)


原來補牙也有三年保固

Recollect wrote:
你應該被騙了吧我之前...(恕刪)

我所知道的是同一間診所半年內同一顆牙不能補2次。
也就是第2次不算錢。
但是你如果去別家就沒差。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健保局對三年內重新補牙是沒甚麼明文限制,因為怕民眾反彈。

但是根據"內規",也就是檯面下的規定,三年內蛀牙重補率高到一個程度,不管是自己搞出來的還是幫別人收尾,通通要記點。然後就是一堆文書作業,保證讓牙醫師沒時間看診,每天打電腦就夠了。

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牙醫師亂補一通。想想看,若是一個蛀牙補起來都可以用上三年,其實以後出問題的機率很小,也就不會有蛀牙率高的問題。對病患會有很大好處的。缺點是在淘汰爛醫師的過程中,民眾不太方便,和假牙裝置率會提高。大家自行斟酌,最好是定期檢查,這些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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