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發現有一顆小腫塊,一個多月都沒有消除 去耳鼻喉科就診後說是淋巴腫(大小依醫生說算很小)吃了三天抗生素一樣沒消 之後到醫院就診後醫生安排進行頸部超音波掃描 然後就在外等候安排時間與繳費單 後來護士拿出繳費單與檢查時間通知單加上頸部超音波掃描(細針穿刺&粗針切片)同意書要求填寫好下次檢查時帶來 想説不是只是做超音波掃描?為何需要填寫這同意書? 請問有人做頸部超音波掃描前就需要填寫這同意書嗎? 什麼情況下要做細針穿刺與粗針切片?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