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住宿補助與低收入老人收容安養

要申請的是自己的親屬,年紀65以上身障人士,膝下無子女,有一些不動產,但是在低收入公告以下,生活不能自理,目前住在安養院,最近在看安養補助,大概看到能符合“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跟“低收入戶老人收容安養”這2種補助,也有打電話問過社會課,回答的內容比較接近“低收入戶老人收容安養”,但自己比較傾向申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所以想請問版上的朋友,這2種的差異,哪一種比較接近我們的申請狀況,感謝!
建議親自去社會局比較清楚
最主要是
各縣市的補助標準都略有不同
我哥哥洗腎加上眼睛看不見,無法一個人住,所以5月初入住護理中心,護理中心幫我們代辦申請補助,而社會局的人員會去護理中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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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評估後來的公文,就是建議你用住宿式照顧服務

這個則是補助的費用,費用由評估完成日算起,而不是入住日,護理中心的人說有些人可以補助到兩萬多元,


kokolong wrote:
我哥哥洗腎加上眼睛...(恕刪)


哥哥年齡未滿65歲
而發文者的親屬已滿65歲
年齡不同,限制也會不同。

再等發文者分享申請結果 :)
昨天至社會課的了解如下:

身心障礙住宿補助:
是身障福利的延伸,僅限身障人士申請,會依實際經濟情狀做出補助;若有低收入証明,則可再減免部份費用,費用是直接給安養中心…
低收入老人安養:
是老人福利的延伸,年滿65歲,生活能自理,行動方便無法定傳染病之低收入戶老年人才可申請

目前會先走身障住宿補助,之後再補件申請低收入減免

米蟲No:1 wrote:
昨天至社會課的了解...(恕刪)

我哥哥是住有附設洗腎中心跟腎臟內科的護理之家,護理之家沒有年齡限制,一般的安養中心有規定60歲以上才可以入住,然後費用較便宜,另外補住費用是每個月月初繳納費用時,會順便幫你扣除
kokolong wrote:
我哥哥是住有附設洗腎...(恕刪)




目前申請結果,還算符合當初預計結果,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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