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出血無法開刀接下來我該怎麼幫我伯母

堂哥腦出血無法開刀,己插管(鼻胃管/氣管插管/導尿管)當初送急診在加護病房照了CT,醫生講病人無法開刀,救了也可能植物人所以當天就領了放棄急救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這二張回家簽,隔天交回醫院,我也以為堂哥可能活沒幾天了,因為醫生都講重要的人可以來看最後一面了,結果3.4天後變成轉出普通病房,結果還插了氣管插管,就在普通病房待了十天有了,病人現在還是昏迷不醒!社工上週就一直在問下一階段要出院,病人的去處!因為還不知病人會不會惡化能不能出院現在做這個決定會不會太早?還是醫院流程就是如此?

因伯母全家都沒工作..病人有身心障礙加上弟弟妹妹智力反應都不像普通人
(三餐無法自理加上沒工作)根本無法負擔病人不管接下來是先用長照2.0的天數,
但長照天數1.20天用完又將面臨是準備送養護中心或者回家自己照顧的兩難?

難得是無法負擔這二者的大筆費用! 爬了很多的文,我堂哥是不是也快要面臨
做不做氣切的選擇了?我伯母他們一家人都不想救了,希望堂哥能好走一點!
但我堂哥人昏迷狀態,手有一點點反應好像安寧條例不適用,也考慮器捐算做一點善事積點功德,但現在我不知堂哥算不算植物人,植物人除了判斷腦死才能捐,我堂哥情況好像不適用....我伯母己經七十多看這情況不知還要照顧多久,好幾次都想要把氧氣管拿掉,畢竟我堂哥這情況對伯母一家都是種折磨!

我家也有難唸的經,從一開始的費用幫全額支出,出錢出力跑東跑西.到現在看起來這個費用根本無止境!畢竟也有自己的家庭...各位有什麼好的建議..幫幫我伯母!
謝謝

Q: 因為病人現在還昏迷不醒所以氣切伯母家人決定不做,是正確的嗎?

Q:是不是急救中那怕你簽了放棄急救也有可能被插氣管插管?

Q:除了病人自己惡化過世,是不是沒有辦法擺脫目前的情況?

Q:一定要幫病人選擇去養護中心或長照2.0嗎? 直到病人自然死亡嗎?
文章關鍵字
師太不要怕是老枘 wrote:
堂哥腦出血無法開刀,...(恕刪)

你的菩薩心腸,上天看的到一定會保佑你平安福祉。
但救他是無底洞,大家在經濟上能撑多少年?
我鄰居躺在病院當植物人已經5年以上,還好有兒子在銀行上班,但每月支出最少要3~4萬。
soziwow wrote:
你的菩薩心腸,上天看(恕刪)


哎..你知道逢年過節,祭拜祖先,求神明保祐,都不是祈求自己和家人而是希望我
伯母身體健康多活幾年,萬一伯母倒下那3個孩子怎麼辦? 有時想到睡不著覺!

也是這幾年有陪父母在一X道聽課,在佛堂走動本身沒有很大熱忱,只是每天買菸
捐個10.20塊零錢給收銀櫃那個小樂捐箱,當做日行一善幫父母積福報!

謝謝你的回應...感謝
若是病人仍是插著氣管,代表尚無法自主呼吸,插管一定天數後,應該要做氣切,再訓練自主呼吸(住院的醫院會協助),若可自主呼吸,則可拔氣切管,如此可以帶回家自行照顧或送一般之安養機構(約NT$20,000/月,視地區而定); 若仍無法自主呼吸,則只能住養護機構的呼吸照護病房(約NT$30,000/月,視地區而定)。請儘早與社福機構連絡,尋求協助與補助。祝能順利解決。
liu3917 wrote:
若是病人仍是插著氣管(恕刪)

感謝分享 長知識!
pjjoe wrote:
DNR 應該是不能插(恕刪)

長知識! 謝謝分享!
忍不住 要為正插著管的病人說句話,
我的先生 3/1腦幹出血送醫急救 ,同樣插上了三管, 陷入昏迷
在加護病房裡 ,胸腔科醫生也是跟我們說: 這不能開刀,開了70%就是植物人,
不開,醫學能給的幫助也是有限 一切靠他自己.
感謝神佛保佑 ,當天下午 ,他清醒了 可以微微揮動右手手指 擺擺右腳掌,
醫生進來說 他還有三天都是危險期,真正要脫離危險 要等到約兩個星期,
然後, 有一天, 進入加護病房看他時, 他居然沒有插著呼吸管.....
護士說 ;自主呼吸練習很成功 所以能拆掉呼吸器了 3/12 出了加護病房
現在 他在復健醫院進行復健, 能坐在輪椅上跟家人視訊,會跟兩個小朋友玩剪刀時頭布
我們很慶幸.......我們都沒放棄

家中的經濟壓力當然有, 且很沉重, 所以要理智謝絕一些打著關心口號 要家屬買OOXX的保健食品
能不能有用不知道,但一定很傷荷包,
能尋求的社會資源 可以多幫打聽,除了金錢上的 ,信仰也很重要--對病人,對家屬

祝福所有人,都能平安健康! 若是真有狀況,在傷病面前都能得到完善治療!
師太不要怕是老枘 wrote:
萬一伯母倒下那3個孩子怎麼辦? 有時想到睡不著覺!
至少還有你在啊!
總不能讓那3個孩子餓肚子吧
Q:是不是急救中那怕你簽了放棄急救也有可能被插氣管插管?

【簽了DNR又發生意外救不救?關鍵在這件事】
https://m.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77925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提到: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为末期病人。

2、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其中首要條件就是應由兩位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所以僅依病人已簽署DNR來決定是否要救,決策的判斷條件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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