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領有輕度的身心障礙手冊

在附近的醫院要批價時不需出示手冊醫院即會自動優免金額

但為何到了外縣市的醫院要批價時未出示手冊卻沒有自動優免了?

就是要出示手冊才有優免

是因為第一次看外縣市的醫院才這樣子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診所不太會記錄身份別,每次都要出示居多。大醫院比較會記錄你有手冊。
pr.blisswisdom wrote:
診所不太會記錄身份別...(恕刪)



可是我陪家人是到外縣市的大醫院沒有錯
伊凡諾斯 wrote:
可是我陪家人是到外縣...(恕刪)


第一次到外縣市的大醫院,畢竟它沒您家人的病歷資料,所以出示手冊很正常啊!
其實建議您不用糾結這個,既然有手冊那繳費時就直接出示就行。
一般都要出示手冊
不用出示是該醫院有登記你們的資料

手冊的資料應該是沒有註記在健保卡上的

反正就批價的時候連同健保卡一起出示就好啦
可能他們電腦裡面剛好沒存檔吧,看能不能現場填妥資料,以後就不用每次重新申辦了。

伊凡諾斯 wrote:
家人領有輕度的身心障...(恕刪)
伊凡諾斯 wrote:
家人領有輕度的身心障礙手冊


除非外觀很明顯, 或批價的人認識你,

你手冊不拿出來有誰知道,
這種身份別,沒有記錄在健保卡。
每件醫院獨立紀錄,沒有記錄的醫院,就每次出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