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法院之法官也都無醫療...(恕刪)
大部份醫師理虧的case, 為了怕影晌生意, 大多用錢私了,
但送上法院的, 大多醫師認為沒有問題的case, 而不是
醫醫相護, 反而我看到很多醫師對的case, 因法官的偏護,
而判醫師敗訴.
台中小康 wrote:
我的經驗是醫師從不認錯 ...(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當事人如不願找黑道,
而循法律途徑,
結果即如之前所述,
成立機率微乎其微,
這就是事實。...(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本身醫學知識不足,無法左右醫療鑑定之結果,
此種情形即容易產生醫醫相護之弊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