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當醫師,救人才不會被告啊!」

brain417 wrote:
那也很好啊~就選擇在...(恕刪)


我的原則很簡單,要死一起死,你敢亂告我,我就告你誣告罪。

我不是隨便妥協的人,如果是不合理的事,就算家屬只是想硬凹幾萬元,我照樣願意傾家蕩產也不願付任何一毛不是我的錯而要付的錢。醫界的人就是太好被欺負了,沒想過去當惡人咬回去。看看柯文哲就知道,作免錢的工作還被彈劾說是不用心,這種就是醫界太好心了又遇到沒擔當的衛生署長官才會這樣被人吃夠夠。

還有,我也是有在試過各種努去去改變這環境,包括從5年前就開始寫文章,不過看來這五年是越來越惡化。

另外,會凹第一線的不是只有顧客,還有老板(健保局)。目前我還很少跟健保局打交道。但是傲客病人要亂凹我是不會答應。就像前幾天遇到有家屬說要我解釋病情,我就擺臭臉給他,醫學倫理一向只教我要尊重病人自主權,可沒教我要尊重家屬自主權(特別是病人是有自主權的狀況下)

Rh wrote:
我的原則很簡單,要死一起死,你敢亂告我,我就告你誣告罪。
...(恕刪)


嗯~病人告醫生~醫生反告誣告罪要成立~很難~真的~相信我~

Rh wrote:
我的原則很簡單,要死...(恕刪)


講到柯文哲醫師這件案子~那請問一下~誰該負責?
該不會要病人自認活該倒楣吧?

brain417 wrote:
嗯~病人告醫生~醫生...(恕刪)


義大就曾經要以反誣告回去成功反制病人亂告。


brain417 wrote:
講到柯文哲醫師這件案...(恕刪)


問題很簡單啊,是誰定立"愛滋患者的資料不能隨便外泄“的規定,造成南門醫院和台大醫院在第一時間根本不知道這病人長期在吃愛滋藥的。是誰擔任器官移植的最上頭負責人但是從頭到尾都不敢負責,明明是委任台大做的是,卻把責任通通丟給台大,一出事馬上就把責任推給第一現在負責的醫師。而這個角色很清楚,絕對不是被送懲處的開刀醫師,或是被彈劾的柯p。

Rh wrote:
義大就曾經要以反誣告...(恕刪)


擔任器官移植的最上頭的負責人是那位?
該不會是衛生署長吧?

Rh wrote:
義大就曾經要以反誣告...(恕刪)


是要?還是真的有告而且成立?
誣告除非被告是造假~不然一般很難成立~~~

brain417 wrote:
客人和病人有什麼不同...(恕刪)


看你的回文,就知道你還沒當過真正的"病人"

別跟我提感冒拉肚子之類,不用看醫生也會好的病

相信我

到時候,你就會非常明白

遇到一個把你當"病人"的醫師

和遇到一個把你當"客人"的醫師

差在那

話說回來,竟然有人會希望,生病的時候,被當"客人"看待

無言以對、無言以對
asdcxztreo wrote:
看你的回文,就知道你...(恕刪)


呵~你才是真的不懂~~

在醫院裡當"客人"和"病人"的不同~有多少病患有多希望能被醫院當成是客人~

只是他們沒得選擇~很多時候病患要的不只是要把病醫好~也希望能被當成"人"一樣的尊重~



brain417 wrote:
在醫院裡當"客人"和"病人"的不同~有多少病患有多希望能被醫院當成是客人~



醫院裡自以為是VIP客人的病人也很多

brain417 wrote:
呵~你才是真的不懂~...(恕刪)




要求別人都很容易啦

那你有尊重醫師也是人這個事實嗎?


一千個病人中只要有一個這樣子的

那醫生往後都會用那一千零一的方式去對待以後的病人

結果就是:防衛性醫療!!




視病猶親??

我半年才看我媽一次你要我怎麼視病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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