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誤診算是有"醫療疏失"嗎??


pooljeff wrote:
但因為病人當時很疼痛(恕刪)

以後不可以這樣喔
就算原po老爸再怎麼痛
也要翻過來又翻過去好好多照幾張X-ray
不然會被告醫療疏失XDDDD
我趴故我在 http://www.wretch.cc/blog/alenquer

KIDDMING wrote:
有些網友認為醫師沒有疏失
這點我只能說希望未來你們都遇到好醫生
不要像我一樣遇到這種
我都提醒醫師了
還不幫病患多診療一下
甚至很隨便的叫病患回家

總之還好急診當時有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如果我告訴你
你口中超棒的骨科主任 刀不是他親自開的
你要不要也來告一下?
alenquer wrote:
以後不可以這樣喔
就算原po老爸再怎麼痛
也要翻過來又翻過去好好多照幾張X-ray
不然會被告醫療疏失XDDDD



真的~
病人&家屬才不會知道站著照和躺著照的差別,也不會知道急診X-RAY的最高原則是不要造成患者可能發生的潛在傷害。現在我也寧願病人痛的哇哇叫,也要把我該照的照出來。很無良,對吧,真對不起,我只是不想後面病人要告時也把我一起拖下水,我只是一個小醫院的小小電光師,禁不起一次訴訟的折騰
全文備份完成~
KIDDMING wrote:
小弟於9/9(日)下午接到老爸朋友通知說老爸出車禍了
隨即趕往台北市立醫院陽明院區(天母)探視
我到時剛好老爸乘坐的救護車也剛到
當時老爸被送進外科急診室並在病床上哀嚎喊痛


這是前言沒錯吧 這個月初的事情



小弟非常清楚此次醫療過程
該急診醫師從老爸進去到轉至觀察室
都沒有來探詢、視察、碰觸老爸的身體及狀況

清楚過程代表了什麼嗎?


因為小弟在老爸整個過程醫療過程中都全程參與(包括推老爸去照X光片)
而照完X光片回到外科急診室小弟也隨即告知急診醫師
老爸的右肩有嚴重凸出(小弟打籃球愛運動所以知道那看起來很像脫臼)

看起來很像 看起來很像
那是不是人看起來臉黑一點感覺快死了就要跳上去壓CPR?不需要判斷有沒有呼吸?

醫療不是"看起來"就得下去做的


而該急診醫生只表示那是因為碰撞而產生的腫脹現象
當下小弟相信醫生專業判斷而不疑有他
之後急診醫師在照完片子且給了老爸止痛藥後
說明是斷了右側後背部的第三、四、五根肋骨
並告訴我其他內臟沒有任何大礙且領藥後就可以出院了


嗯,這是醫生診斷
急診是讓你活著離開醫院的地方 都是骨頭的問題剩下就是給門診處理


但我告訴醫師說老爸還是感覺很不舒服及會疼痛
是否需要多加以觀察
此時該急診醫師就很隨便的口氣說:
看你們阿~這種肋骨斷掉本來就很痛~但會慢慢好~且一般來說是不用住院~若是你們堅持那就先進觀察室~之後再看看!!!

有說錯嗎?這有說錯嗎?
就像你被打了一巴掌一樣 上一秒打完下一秒就不痛了?



所以後來我們被移往觀察室並在那邊待了將近2個小時


觀察室的本意是用來看看還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例如某些患者可能要看一下有沒有什麼狀況會忽然冒出來
或是出車禍疑似腦震盪這樣子擺一下看看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有問題可以立刻處理的地方

骨折放觀察室很明顯就是家屬要求的~你以為放觀察室放兩小時就會復原嗎...




等待的中間急診醫師有再找我
並告訴我說已經幫我們找好外科醫師~看我們要不要住院



他做了該做的事情
這不屬於急診的範圍 最多就是轉去病房了


我當時再次詢問醫生:依照醫師您的專業判斷是否需要住院??
他只回覆說:看你們啦~一般來說是不用啦~但你們說病人很痛~要住就住阿~阿我都幫你們找好外科醫師了!!
所以小弟自行判斷後決定就先讓老爸住院觀察好了(因為老爸年紀大69歲~我會怕日後會有狀況)


醫生診斷是可以出院,患者或期家屬又要求住院
就叫做浪費醫療/健保資源喔


而在9/10(一)下午的時候
主治醫生(即外科醫生)有來病房探視
小弟再次告知主治醫生老爸的右肩有凸起且感覺很不舒服
因主治醫生從老爸進到病房後也都沒有主動再次詢問身體狀況
也沒有仔細檢查是否有其他異狀
所以在小弟的強烈要求之下~他才說:好吧~那就明天安排照一下肩膀的X光


假設你先前帶著你爸出院 然後重新掛門診
這部份就是讓門診醫師排時間照X光確定情況後在討論是否開刀住院等問題

但是你是從急診上去的 所以醫院指會有急診肋骨X光的資料
這本來就該另外要求

不然你不說誰會知道


就在今天9/11(三)上午照完X光片後
骨科醫師隨即來病房告知老爸右肩是脫臼+韌帶斷裂所以要開刀治療
(當下小弟非常不能接受這樣的醫療行為~但還是努力聽完骨科醫師的解釋及建議)
隨後即要我們自己決定是否要開刀(醫生當下有說若是不開刀是無法痊癒的!!!)


有的老人家或是家屬 會因為家人年紀大了而不想開刀
畢竟對老一輩而言 這又是"一關"
能不能過不知道


後來當我們決定要開刀時骨科醫師才又告訴我
因為開刀要全身麻醉~且要插呼吸管幫助肺運作
但因為老爸的肋骨斷掉~在醫療過程中有可能會造成刺傷肺部的狀況
而陽明院區沒有胸腔外科~所以無法治療
當下骨科醫師說會幫我們辦理轉院手續並把醫療記錄一併轉至該醫院


這邊看不出任何問題阿
醫院能做的就這麼多 講明白了 有啥問題


但沒多久~扯的事情來了!!!
醫師說因為現在問的醫院都沒有病房


因為是問對方醫院 看對方醫院的回覆阿
如果對方醫院骨科又剛好有不需要住院的病人賴著不肯離開醫院然後又剛好佔掉最後一張病床
那當然沒病床沒空房 沒辦法住院 更不用提開刀拉


所以要我們先辦理出院後再自行前往想要去的醫院掛急診??!!


有任何問題嗎?

去掛急診或是門診的差異就是
急診你可能可以直接等到病床(急診醫師直接查有沒有骨科的空病床,有就直接辦住院這樣)
或是掛門診排時間住院開刀


小弟此時真的火了~因為:
1.當天在急診室小弟即主動告知急診醫師老爸右肩有異狀~但卻沒有再次檢查及處理~還說可以出院??



急診的目的是處理有關性命安全部份
骨折這種本來就是可以放的 當然可以出院



2.轉進住院病房後~主治醫師也未再次檢查身體異狀~並且是小弟強烈要求拜託醫師多照肩膀X光才發現脫臼的狀況!!

你都說你陪同去照X光了
怎麼沒順便請急診醫師開單子一起照肩膀?
另外就是 沒有當下的照片沒有事後的X光 無從判定起 單方面的說詞就是羅生門



3.事後發現醫療資源不足時~醫生&院方態度竟然是要我們轉院或自行前往其他醫院掛急診??這...根本是想逃避責任+踢皮球!!!是因為他們理虧嗎??不想負責嗎??

如果醫院沒能力開這種刀 那當然不會開
不然死在手術台上要算誰的 堅持在該院開到的家屬或當事人嗎?
然後又上演抬棺材撒冥紙的戲碼


這部份可以分開講XD

要求轉院至你高興的醫院(因為都沒病床 你轉過去就是在急診室等)
原因很簡單阿 不願意出院又不想轉院 是想再醫院躺幾個月躺到復原嗎
這就叫做浪費醫療資源喔
然後下一個要住院的就這樣少了一張病床
如果正好又是最後一張床 下一位的家屬又要來罵說 XX醫院沒有多的病床

當然如果你們自己搭小黃去其他醫院也是可以的喔~

不然叫民間救護車轉院也可以 就在急診門口等病床 等一小時多算一小時的錢



4.若是小弟沒有堅持"住院"&"再次照X光片"~那是不是老爸的肩膀一輩子都無法活動了??!!到底我是醫師??還是他是醫師阿??

他是醫師阿~
你那麼為你爸的健康著想怎麼不去幫他轉院找個能動刀的醫院

請你搞清楚一點,急診是讓你爹活著離開醫院的地方
不是讓他痊癒的地方

所以當下沒有生命危險就可以出院了
然後家屬不願意出院 想住院 就變成這樣子拉

正確的流程是-->車禍-->急診檢查-->沒有生命危險或立即需要處理的地方-->出院
骨頭如果非救命刀 就讓他擺一下吧 之後去看門診做完善的檢查
而不是急診住院後然後又要求開刀發現醫院能力不夠時要轉院又開始罵


在這邊主要想請問各位網友們
請問這樣的醫療過程算是"醫療疏失"嗎??
應該有醫療過失或是誤診吧??
小弟我該怎麼尋求協助呢??

醫師太軟弱 家屬浪費醫療資源 該項哪個單位投訴勒~(想)

不小心重複發文 請版主代為刪除(因為發文後看文章沒跑出來就重回了)
不小心重複發文 請版主代為刪除(因為發文後看文章沒跑出來就重回了)

alenquer wrote:
以後不可以這樣喔
就算原po老爸再怎麼痛
也要翻過來又翻過去好好多照幾張X-ray
不然會被告醫療疏失XDDDD


翻來翻去照不出來的絕對不能放過
還要請肋骨骨折的病人站起來照
照不出來的還得提著水桶照
不然Grade I AC disassociation 可能看不出來

病人選醫師
醫師也會選病人

有你這樣的兒子
送一條三角巾叫你轉院只是剛好而已

Graco63 wrote:
哈哈....
我是信賴司法跟健保....

司法跟健保一定是守護人民為重....
醫師只要遵循健保規定跟司法規定辦事....
能通過兩者的檢驗....
即是對病人最好的處置....
當然是有醫德的表現....(恕刪)


很明顯的,你不懂健保申報有多少稀奇古怪的規定...
看完樓主3次的發表與回覆加上其他人的回應,個人覺得這整件事並沒有牽涉到所謂”誤診”與”醫療疏失”的部分,樓主父親的確是受委屈了,但是是受到防衛性醫療的委屈,我只是消防人員,平時跑跑救護,對醫療相關新聞有所關心,希望我能幫樓主理清一些觀念,說服樓主不要做錯誤的事情

首先是我們對健保,醫院,及急診的切入點,大部分的人都將醫療行為視為”消費行為”,意思就是我繳了健保費,掛號時繳了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我出錢買),醫院就得提供我相對應的醫療服務( 醫院賣我CPR IV 開刀.....的服務),既然我對你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我就可以像消保法一樣抗議,提告並請求賠償......

我個人非常不喜歡以上這個切入點,因為這會導致非常多的缺點,包含產生防衛性醫療,消滅醫生護士救人的熱情,使醫護與病人站在對立的兩邊......但是因為大多數人都誤解醫療行為純粹就是消費行為,且大家都熟悉消費行為,容易了解消費行為代表的意義,姑且利用消費行為的眼光來分析這件事,看看到底發生了哪些事,又有哪些事讓樓主感到受委屈......

若以消費行為來比喻醫院與醫療,你其實可以把醫院看作百貨公司,百貨公司一樓通常是化妝品部門,然後其上樓層會有女裝,男裝,童裝,家用品,餐廳.....醫院也是一樣,一樓通常是急診,然後分成門診及各科,病房,檢驗單位......百貨公司及醫院為什麼要這樣分,因為專業化,化妝品專櫃的小姐可以提供你最新的流行顏色及趨勢,但你問她電視機要買哪一牌最好,她可能沒辦法告訴你,醫院也是一樣,急診及醫美整形都有銷售”縫合”這項服務,醫美賣的縫合疤是存在的,但看起來不像疤,急診賣的縫合疤也是存在的,但是是貨真價實的疤(我這無意詆毀急診醫師縫合的技術 很多醫師技術是無話可說 輕鬆說法而已 請見諒),所以當有年輕漂亮的小姐臉部外傷到急診時,急診醫師不會急著縫合傷口,會請整形科醫師來會診,如果剛好請不到整形醫師,可能會暫時止血或縫個幾針止住大出血,然後請他轉診醫美縫合,拆掉急診舊線從新縫合,相對的若是這位小姐是因為呼吸心跳停止到院,沒有人比急診團隊更優秀,畢竟他們的目地就是搶救危急病人的生命徴像,讓她能留一條命下來購買其他科別專業的醫療服務

以在百貨公司買東西的消費行為來分析樓主陳述的醫療過程,很像以下的描述,一個人進了百貨公司想買化妝品及運動用品,到了一樓化妝品部(急診),買到了化妝品(急診醫師做了必要檢查與診斷確定你父親沒有”立即生命危險”),然後他開始纏著櫃姐問說你們百貨公司的跑步機有哪些功能,如何操作,櫃姐也回答你,請他搭乘左手邊電梯(轉診)到5樓運動用品部,運動用品銷售員可以給你專業的意見及提供高品質的貨品......以上述的邏輯來講,櫃姐有講錯嗎??,頂多是溝通不良而已,而且很多人排隊等者跟櫃姐買東西(逛醫院人潮),櫃姐又極少(醫病比失衡 醫護過勞 五大皆空),每個人分配到的時間極短,所謂的”以客為尊”基本上就是”強人所難”

所以樓主受到的委屈從何而來,我個人認為是從消費性醫療產生的防衛性醫療及醫護比失衡而來的,請聽我分析,舉個例子,有一天你正繞著住家附近公園的池子慢跑,忽然發現水中有個小孩子大聲呼救,就快溺死了,你剛好有受過救生員訓練,而小孩子離你最近,附近又沒有其他人可以救他,請問你要不要跳下水救他??,假設你因本身良知及慈悲跳下水了,但不巧你游到溺者前他沉下去了,又不巧你把他拉上岸後CPR也沒救回他,而最不巧的是剛好有人路過,把所有過程拍攝紀錄下來了po上網,新聞鬧得極大”救生員救人不力 小孩沉屍池底”,家屬看到你沒把小孩子救活,怒了,就告了,然後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曾有義消救援沙洲受困民眾 因民眾不願穿救生衣 舟翻了 人死了 義消起訴了),民事你賠了50萬,案子了結,事過境遷又一年,你好不容易克服低潮又在池邊慢跑,發現又有個小孩在池中溺水大聲呼救,跟上次一模一樣,請問你要跳下水救他,還是假裝你帶著耳機跑步,沒聽見及看見呼救......等你回家鬆了一口氣,終於不會被告了......然後到了晚上你發現你的小孩還沒回家......

醫師不是造成你親人受傷或生病的兇手或原因,他是救你親人的人,依照古禮,他是救命恩人,照理說你這條命算是屬他的,怎麼還會想告他呢,真正的兇手可能是酒駕,或是根本沒兇手只是單純跌倒......(Sorry 樓主沒述明受傷原因 純推測),若要追究施救者是不是有過失,我舉另一個杜攥的投資例子來說明,你有100萬元可以投資,你想要賺最多錢,但你對股市不熟,所幸你想到了股神巴菲特,你也透過關係找到巴菲特,然後對他說,嘿,老巴,我這有100萬,我30萬給你當酬庸金,唯一的條件是你幫我買的70萬投資組合每支都要賺錢,每支獲利都要超過25%,你猜老巴會怎麼講,「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科科,這是笑話,我想老巴會這樣說,我們波克夏海瑟威公司最注重股東的權益,我們沒辦法保證我們投資的每支股票都賺錢,但我們會盡一切正當的方法,盡量掌握正確的資訊選出價值被低估的最好選擇......那醫界對於減少失誤是如何做的呢?我想可以這樣下定義,雖然我們還沒窮究所有醫學知識與技術,但在我們專科的領域內,我們盡量掌握所有可能最新的資訊,並衡量對病人的狀況作最好的處置,所以唯有醫師在他的專科領域內明明知道有最新或最好的方法可以救病人或醫病,有能力但卻”故意”不施行對病人最好的治療,這才叫醫療疏失,以樓主案例來說,急診醫師在他救命的範圍內確定你父親”無立即生命危險”並建議轉診到專科醫師診治骨科醫師所擅長的骨科手術,看不出有何誤失之有

所有醫療行為都有風險存在,醫師也是人,人盡了所有努力,就可以保證不犯錯了嗎?舉個從來不犯錯的人來聽聽(大概就只有耶穌了 個人信仰 勿筆戰)

若這社會一直認為醫師是神,沒救活我的家人(賣了有缺陷的醫療服務),就提告,還有多少人願意當醫師救人,沒錯你也許可以說醫師賺很多,當醫師都是為了賺錢,那請你去了解一下一個急診室醫師工作時數有多長,換算時薪有多少,我想你應該改觀

如果樓主是站在提告可以使無良醫師不敢亂搞,促進醫療進步,那我要請樓主思考一下小孩溺水的比喻,這真的會讓醫生進步嗎,還是促成防衛性醫療的根深蒂固

若說見到溺水裝作不見的人沒有道德(醫德),那是不是無理提告的家長更沒道德,而這是可能影響整個社會,讓整個社會變成見死不救的社會,這是你想住的地方嗎?

接下來,我來談談錢的問題,消費行為裡有個等價觀念,也就是我付出了100圓,商家至少應該要提供市價100圓的商品給我,否則有詐欺背信的嫌疑,相對來講,如果商家提供你價值100圓的東西給你,你也應該給100圓,否則就是偷,是搶

好,套到醫療行為,我個人反對對人命及健康定價,但如果必須,假設你因為心肌梗塞或是嚴重腦中風,急診醫師把你搶救回來了,假如沒健保制度存在,你認為你應該給予多少錢來酬謝醫師(意思就是你評估你這條命值多少錢),你心目中給的價格與目前醫療體系收到的是相對稱的嗎?我不知道健保及個人對這些醫療行為給付多少錢,有人可以提供來參考一下嗎?國家一年的健保預算有多少?他買到了多少的醫療服務?健保局是買貴了還是買便宜了呢?

我們再把醫療行為買賣行為推到極至,推及並分析健保這檔事,健保存在是好的嗎?,答案是好的,因為就算是社會弱勢族群,也可以繳少少的保費,卻享受高品質的醫療,在健保制度存在前,一個人生病開刀,是要賣田賣屋的,因為醫療費極貴,呈現醫療體系強於民眾的態勢,健保推動後,整個反了過來,民眾處於強勢,醫界普遍挨打,健保局是怎麼做到的呢,首先健保局規定參加健保者須繳保費,這不是廢話,而是把民眾幾乎所有的醫療支出集合起來,約有幾百億,是極大的談判籌碼,意思是不參加健保的醫院幾乎賺不到錢,準備關門,所以幾乎所有跟人民生命相關科別的醫院都加入健保,然後民眾可以花少少的錢享受心臟繞道手術,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然後保費這麼便宜,不用白不用(逛醫院),醫生多做檢查病患就多賺(虛耗),大醫院醫生最厲害(醫療不分級),不作可能被告(防衛性醫療)......於是王子與公主開始為生活收支不平衡吵架,公主說吃都吃不飽了你還買了相機,扣零用金(核刪),錢不夠用了,你給我加班(醫護不受勞基法保護),沒做到死不准回來(過勞)......所以醫美為什麼會欣欣向榮,因為醫美是真正的自由市場,你只要出的起錢,就會有醫師提供相對價值的醫美服務,醫療糾紛又相對較少

總結,樓主父親的確是受了防衛性醫療的委屈,可是受委屈的並不止樓主父親一人,每個使用健保都會受委屈,連醫護也是受委屈的人,而促成防衛性醫療的形成的原因,恰恰好是樓主準備採取的法律行為

建議樓主應該改變心態,要以感謝的心來看待,不只是後面的那一位骨科醫師,還有前面急診醫師盡他的職責,確認你父親無立即生命危險,還有非常多的人,包含救護員,護士,檢驗師......都盡了他們的職責搶救醫治你父親,感謝才是促進醫療進步的良藥

mariase wrote:
很明顯的,你不懂健保...(恕刪)


我知道醫師很忙....比牛仔忙....
但是才10頁而已....
麻煩看一下小弟前後文好嗎....

回文主要是藉機推文~~~~
小弟很敬重醫師....看小弟在這邊的發言應當不難發現....
無意跟眾位醫師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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