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zamashin wrote:
當然不是絕對二分法來...(恕刪)
當然不是絕對二分法來區分,那不然呢?有些網友就是如此啊!
只是丟個片段的訊息和聳動的抬頭來駭人聽聞,如果是這樣當然不好,這純屬個人觀感,我沒有意見。
這樣的訊息和網路謠言有什麼兩樣呢?你自己可以查證來反將樓主一軍,總比說一些不理性的話來的好,至少樓主也提供了他的資料來源,那那些嗆聲的呢?
如果是因為自己有意見和親身經歷,
或是上來請益相關人士的意見,
應該熱列參與討論的狀況會很好,
而不是引發筆戰! 同意,如果是這樣當然更好,不過這樣就不會有筆戰了嗎?你確定那些人會因為樓主提供的是他親身的經歷就不會來筆戰嗎?
就如同樓主所引用的,
那是不是什麼東西都不能吃喝了呢? 抱歉,這一段不太懂,還請指教。
這並不是二分法, 同上,有些網友就是如此啊!
而是開頭就是個問題!我承認開頭確有不當之處,但是,您或部分網友只看到開頭嗎?如果不贊同樓主的話,是不是應該主要是針對內文提出您的論點與證據來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