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437 wrote:
實務上是不可能的.如...(恕刪)
已經有醫院提出改善措施出來了,不想隨便吃藥的病人就不需要花額外的掛號費。
回診看報告 掛號費收取問題
行政院衛生署彰化醫院處理原則如下:
一、如民眾只單純看報告時,將主動退掛該次門診。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ppt18360 wrote:
根據查詢,此資料...(恕刪)
你誤會了,我並未試圖比照薪資模式建立醫療方式,只是純粹指出你用”掛號費”名目望文生義狹義解釋此費用就是用在”掛號系統維護或改善,掛號人力成本”用途是罔顧現實的想法,舉所謂香油錢房屋津貼置裝費等常見的名目其實都是講同一個道理,不贅.
你貼的所謂”詳細的支付資料”實際上呼應了你稍嫌脫離現實的根本性態度,不知道你自己下載並看過其中內容沒有?所謂詳細的支付資料只告訴你支付點數,至於一點多少錢?對不起,隨他調整哩,讀這些資料並不能讓民眾知道他接受的服務花了多少錢,貼支付標準意義不大.
你提出”因為掛號費是額外的收入,難保不會有醫院為了多一點收入,把醫療過程拆成幾個階段,每個階段都可以收取掛號費一次”不能說沒有道理,不過實際上會不會發生還是市場決定.你會不會擔心上理髮廳被巧立名目分多次收費?比如說洗左邊頭多少錢,修右邊鬢腳多少錢等?大概不會吧,因為這樣的店通常因為沒有競爭力而不能生存,能生存,表示顧客認可它的服務值得這樣的收費.
如同你舉的例子,署彰採取的因應措施,應該會刺激其他競爭者,相對來說,如果競爭醫院有其他賣點而不跟進,依然能有生存空間,這就是市場機制.
ppt18360 wrote:
已經有醫院提出改善措施出來了,不想隨便吃藥的病人就不需要花額外的掛號費。
彰基體系處理原則:
一、對於初次就診的病人,其第一次檢查/檢驗,原則上會建
議病人要回診,以使其醫療診斷與治療完備。
二、對於回診時,若檢查/檢驗結果均正常者,處理原則如下:
(一) 仍有其他後續醫療追蹤或治療需求者,或是需要特殊衛
教需求者,仍需依 一般就診方式收費。
(二) 單純待知檢驗/檢查結果即可者。看診醫師會以取消該次
看診做處理。
行政院衛生署彰化醫院處理原則如下:
一、如民眾只單純看報告時,將主動退掛該次門診。
二、本院放射線科、一般X光片,馬上就可以在門診看片子,不
需要隔天或隔一段時間再至醫院看報告。CT(電腦斷層)、
MRI(磁振造影)等影像檢查,需回診由醫師解釋。
三、一般性檢驗(如血糖、尿液..等),本院皆要求於30-40
分內完成,讓看診民眾儘量在當天看診完畢。
四、其他檢驗報告(如抹片、乳房篩檢),報告以郵寄的方式
寄給受檢民眾,有異常才會主動通知民眾看診。
五、民眾如果只拿檢(驗)查報告,不需掛號,直接至掛號櫃
檯申請即可。
秀傳體系處理原則如下:
一、現行一般民眾至本院就醫,當需執行相關生化、血液、尿
液、超音波檢查時皆為當日開單受檢,等候20~40分鐘主治醫
師便會當日解說受檢結果;除特殊少數病患若無法久候,則
會由醫師安排下次看診,並依診查結果進行適宜之治療及處
置。
二、當一般民眾執行CT、MRI、胃鏡、大腸鏡等特殊檢查時,因
需配合其他條件(如禁食、排便等),故需採預約排檢,並
於下次病人回診治療時,主治醫師會再給予相關診斷及治
療。
綜合上述,本院若遇一般病眾有下次回診看報告之情事,主
治醫師除作病情報告解說外,都會另予適宜之治療與處置,
且依健保局規定進行。
請注意這句話,”仍有其他後續醫療追蹤或治療需求者,或是需要特殊衛教需求者,仍需依 一般就診方式收費”,啥叫特殊衛教需求?醫生叫你不要怎樣或要怎樣就是衛教,所謂因應民眾要求所做的唯一改變就只有第五點:民眾如果只拿檢(驗)查報告,不需掛號,直接至掛號櫃 檯申請即可。 廢話,來領東西當然不可以收掛號費,可是只要見了醫生,他blabla兩句就可以名正言順收掛號費,畫龍點睛就是下面這段話:綜合上述,本院若遇一般病眾有下次回診看報告之情事,主治醫師除作病情報告解說外,都會另予適宜之治療與處置, 且依健保局規定進行。
炒作半天就是這樣呼攏過去,你所謂的改善措施就是這麼一回事.
加藤老鵰 wrote:
炒作半天就是這樣呼攏過去,你所謂的改善措施就是這麼一回事....(恕刪)
不管這個不合理的收費方式會維持多久,至少我能夠把不合理的地方說明清楚。
能改善多少項目就改善多少項目,能影響幾家醫院就影響幾家醫院,總比完全不改善的好。
以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次與第三次領藥(第一次因為開立處方箋需要醫師看診)都得繳掛號費,實際上院方已經可以從處方箋獲得藥品服務費用,卻還另外收掛號費。目前署立基隆醫院也改進不收取費用。
我只是把事情說清楚,如果我提的資料有錯誤還請指正。
不過能改善多少是多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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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立基隆醫院的新聞稿
980930署立基隆醫院因應病人回診看報告之掛號費收取標準
因應近日病患於報章上反映回診看報告需要繳交掛號費乙案,署立基隆醫院針對該院掛號費收取標準說明如下:
1.病患於求診當日可完成的檢驗檢查,如X光及血液常規等檢查,儘可能於當日告知檢查檢驗結果。
2.病患於求診當日無法完成如超音波、胃鏡等需排程之檢查,於排程檢查檢驗當日,本不再另行收取掛號費用。
3.若病患於求診當日僅看報告,並未做任何治療處置(包含預約下次回診追蹤治療),將予以退掛,不再收取掛號費用。
4.開立連續慢性處方箋之病患,除當日收取掛號費用外,第二次及第三次領藥本不再收取掛號費用。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