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437 wrote:
健保的診療費一次只有 180 元,
加上合理門診量, 超過 30 人的診療費都是 0 元....(恕刪)
根據查閱最新的健保支付標準,診療費的收取有不同的標準,並不是固定費用180元。
相關資料在健保局的下載網頁都查得到。
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與基層院所的診療費支付標準都不一樣。
以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的一般門診診察費(就診人次在合理量內)為例:
00154A 處方交付特約藥局調劑 222點
00155A 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並交付特約藥局調劑 263點
00170A 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交付特約藥局調劑 463點
00171A 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而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並由本院所自行調劑 443點
基層院所收取門診診察費就受到門診量影響,依照門診量區分為,1-30人、31-50人、51-70人、71-150人、大於150人。
雖然看的病人越多診療費就越少,但超過30人次診療費並不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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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收集到的醫療單據中的資料。
病患狀況:看醫師領取慢箋,醫師問診並量血壓,開立慢箋,沒有做其他檢查。
掛號費 100元 -->病患支付
診察費 443 (點)
藥品費 3147 (點)
檢查費 1160 (點)
部分負擔 360 元 -->病患支付
藥事服務費 69 (點)
病人一共付 460元,健保局依照點值(4819 點)計算之後支付給醫院。
看來醫師的收入不止有診療費,還有檢查費。 (弄錯了,請看#136的更正說明)
診療費會受到門診量影響,檢查費則不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