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0506 wrote:和你一樣沒人相信你的經驗 灰不完了...有膽就別改人身攻擊文..阿 你改了 你還是會怕的嘛...(恕刪) 你都改了! 我幹麼不改..呵! 請問您是在哪篇文被小弟吐巢致懷恨在心呢?別太在意喔!這輩子被吐巢的機會還多地是呢?"有膽就....."這種話有意義嗎?叫你喝王水你願意嗎?您還有趣地勒..引戰很好玩是嗎?
除了爸爸寫給證嚴法師的版本(我也認為沒用,寫給院長或許還有效些許),有看過從媽媽角度來描述整件事的版本嗎?也包括事故發生經過,以及後續在北醫的處理過程....已經有一位自己小孩曾經摔斷手的中視記者留言在媽媽的部落格上了....Let's see....
ycweng wrote:除了爸爸寫給證嚴法師...(恕刪) 文中"是橫切、斜的被切斷,沒有傷到骨頭,指甲與一小塊肉掉了下來"不知是多大的組織?跟一般人看到"斷指"字眼的想像應該不同吧?慈濟跟北醫兩家醫院的醫師都是做了"有可能不縫合"的判斷大家可以仔細推敲一下..